独生子女证上有错别字 市民想生二胎犯了难

2014-08-06 14:24   来源: 生活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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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张淑芬 实习生 张斌

  生活日报8月5日讯 5日上午,市民苏震致电本报96709热线称,他是独生子,但因独生子女证上母亲的名字有个错别字,他办理二胎证犯了难。

  苏震是济南市历下区正觉寺小区二区的居民,今年即将38周岁的他是独生子。他有一个7岁的女儿,国家颁布的单独开放二胎政策让他着实高兴了一阵,“既然符合条件,那咱得赶紧生”。

  但办理二胎证时,一个小细节让他犯了难。“我妈妈户口簿上的名字是刘海兰,兰花的兰,可我的独生子女证上写的却是刘海蓝,蓝天的蓝。”因这一字之差,他无法办理二胎证。

  “5日上午我给泺文社区居委会打了个咨询电话,居委会工作人员说的证明刘海蓝和刘海兰是一个人,需要母亲单位证明。”但苏震说,母亲已经退休十几年,退休之前就是病保,而且是从原单位分流到现单位的,“害怕人家没有母亲的档案,也不给办。”目前,苏震没有别的要求,就希望有个地方能帮他开个证明,“能证明这个‘刘海蓝’是我妈就行。”

  5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泺文社区居委会,负责计生工作的李女士表示,“一般这种情况需要母亲单位开证明,如果母亲单位的确破产了,得需要苏震的母亲本人写个承诺。可以让苏震带齐相关证件和母亲一起到居委会来,我们教她写。”不过,李女士强调,即使是改制、分流,也代表苏震的母亲是有单位的,除非单位的确破产,居委会才会帮忙出证明。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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