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7日讯(记者 孙晓 ) 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
日照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信用建设,推动社会组织自治自律能力提升,本市开展2014年度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据了解,本次评估对象包括2012年6月30日前在本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团体(职工持股会除外)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需参加评估。本次评估将按照市统一制定的2014年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标准评估。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在网站发布(见日照社会组织网www.rzshzz.com)。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设置5个等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社会组织可以申请晋级评估,未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据介绍,对此次评估的时间安排上,2014年8月31日前,参加评估的各类社会组织填写《日照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书》报送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2014年12月,对3A以上等级社会组织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