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家单位9家试用期不签合同 有的以此克扣工资

2014-08-09 10:57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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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在试用期没签订劳动合同,在辞职讨工资时,济南市民宋女士遇到了麻烦。尽管《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但8日记者在一场招聘会上发现,不少企业都要求试用期结束后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求职者: 不签合同违法,但不愿跟单位翻脸

  “辞职一个多月了,但那半个月的工资单位一直不给发。”济南市民宋女士最近一直在与原单位交涉半个月试用期的工资问题,“6月底上的班,当时单位称过了试用期才会签劳动合同,半个月后辞职时想领工资,单位又说根据公司规定,提前半个月辞职才会给发工资。”

  宋女士说,事后她查了相关法律,发现在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就可以领工资,于是她想申请劳动仲裁,但没劳动合同,她觉得没把握能赢。

  正在找工作的济南市民张凤也面临着相似的问题。自2010年大学毕业以来,她换了多家单位,每一家都有试用期,但没有一家在试用期内与她签过劳动合同。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即使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其实也知道不合法,但想在单位上班,就不敢一开始跟单位翻脸。”8日上午,在济南一场大学生专场招聘会上转了一圈,张凤依然很失望,“现在就想找个工作稳定下来,但越是小公司,管理越不规范,基本上试用期都没有合同,也不交保险。”张凤说,“其他的好说,试用期工资都是口头约定,回头人家说不合适,连工资也不发就麻烦了。”

  企业:人员流动大、办理麻烦 试用期结束签合同是惯例

  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小企业中,试用期期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其实比较普遍。在8日上午的济南一场大学生专场招聘会上,记者以找工作的名义随机询问多家招聘企业,多数都表示试用期内是没有劳动合同的,而且试用期不交保险在很多单位看来也很正常。

  “试用期人员流动性太大,一般都是试用期结束后,才签劳动合同,并开始交社保。”一家位于济南华强国际中心的网络技术公司招聘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试用期期间没什么约定或协议,有也没用,员工觉得工作不合适要走,你也拦不住。”

  在记者采访的10家企业里,除了山东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在试用期内有劳动合同,其余企业均明确表示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位于济南高新区的一家影院工作人员称,新员工试用期一到两个月,这是记者调查的10家企业里试用期最短的,而试用期最长的一家单位表示要在工作6到9个月后才会决定是否签劳动合同。一家总部位于泰安的计量仪器公司表示,在试用期期间虽没有劳动合同,但会签订一个协议。而这些公司的一个共同点是,都要求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开始为员工缴纳社保。

  “合同肯定是要在试用期结束之后才签,社保也是签合同之后才交。”一家位于济南市王舍人街道的建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总共试用俩月,要是人在试用期走了,光办理社保增员、减员就够麻烦了,况且交那么短时间的社保也管不了什么用。”

  人社部门:超一月不签合同要付两倍工资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口头约定试用期的也应视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济南市人社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应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人士介绍,用人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实有一个月的宽限期,如果超出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就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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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权没合同这些证据也行


  当被拖欠工资时,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想维权就要保存这些证据: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本报记者 尹明亮 实习生 刘鹏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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