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驾校将按国标规定整顿 不达标注销许可证

2014-08-12 14:24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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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讯 本报济南8月11日讯(记者 宋磊)11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消息,将对全省现有驾校开展“三个整顿”,整顿期间,我省不允许驾校扩大规模增加车辆,以确保2015年1月底前符合两项国标要求。

  据了解,我省将对全省现有的驾校资质进行全面摸查,监督其按两项国标规定的条件进行整顿。整顿期间,不允许扩大规模增加车辆。包括人员配备、教练车、教练场和训练项目等在内的条件都需满足国标要求。同时,将对604所驾校中的48633辆教练车进行全面核查,包括车辆使用年限和里程、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等都需符合国标的相关要求。

  此外,有关部门还将对现有教练员从业资格进行全面审查,严禁无证上岗,不按准教类别施教,安排督促其参加继续教育、换发电子教练员证。建立教练员管理档案和数据库,对已经不具备资格的教练员列单造册,注销其教练员证。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表示,对完成“三个整顿”的驾校,将按照国标规定的驾校分级标准重新核定级别,换发许可证件。到期仍不符合两项国标要求的,注销其许可证件,函告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驾校两项国标(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是我国首次以国标形式对驾校进行规范。本月初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就曾发布信息开展驾校全面整顿,要求全省604所现有驾校于2015年1月底前完成整顿。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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