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17日讯(记者 高晓飞) 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实施“
基层党组织结对助残扶贫工程”。此次扶贫工程要求利用四年的时间,全市村(农村社区)党组织和城镇社区党组织在本村(社区)至少结对帮扶一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据了解,此次扶贫工程要求,2014年至2017年,全市村(农村社区)党组织和城镇社区党组织在本村(社区)至少结对帮扶一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基层党组织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帮助他们尽快增收脱贫。到2017年底,确保每个被帮扶家庭至少有1名劳动力掌握1项以上实用技术或职业技能,就业或至少参与1项养殖、种植、加工、零售等增收项目。
帮扶对象为有本市常住户口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脱贫增收意愿的城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残疾人家庭和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000元的残疾人家庭。有选派驻村帮扶干部(包括市、县、乡选派的“第一书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原则上在所驻村选定;村(社区)党组织在本村(社区)自行确定;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向所在市、县级残联提出帮扶需求,协商确定。
帮扶措施共分三种。情感帮扶,通过面对面交流和电话访问等形式,定期走访慰问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鼓励他们自强不息,树立信心,确保联系不间断、问题不积压。
政策帮扶,有针对性地提供社会保障、生活救助、危房改造、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托养照料、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推动各项社会保障和扶贫、惠残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项目帮扶,根据残疾人自身情况,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实际,本着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可持续的原则,通过捐助或提供资金、技术、信息等形式,帮助他们开办一些小种植、小养殖、小加工和小零售等致富项目;或就近就便就业,确保有一份稳定收入。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党支部结对帮扶一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基地。实施“第一书记”帮包村助残致富奔小康项目。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