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吃拿卡要" 济南建委将28项目纳入审批办

2014-08-19 09:19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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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8月18日讯(记者 王宗阳 通讯员 关学军) 下午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获悉,8月18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审批办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首批28项目审批服务项目纳入集中管理。

  审批简化至45项,流程清晰共5步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经过1个多月紧张工作,济南市建委21个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提报了73项审批、服务事项,经过合并同类项,确定为61项。通过对这些事项进行梳理、细分,其中16项不再作为审批事项,由各业务处室、单位作为日常服务事项管理。剩余45项审批、服务事项中的 28项作为首批事项集中到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大厅办理,另有12项已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办理,还有5项因暂不具备集中办理的条件,暂缓集中办理。

  据悉,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审批办的审批工作流程为5步:

  (一)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符合形式性要件审查要求的,窗口受理。(二)审批办进行书面资料审查。(三)需要联合办理的,由审批办出具联办函。业务处室(单位)按要求回复意见。(四)符合规定条件,属于市级审批的事项,由审批办审批公示、行文、公告、发证。属于报上级部门审批的,由审批办按照上级要求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上报。(五)审批办工作结果向业务处室(单位)反馈。有市级网上工作系统的,系统内即时反馈。没有市级网上工作系统的,审批办经办完毕后,经办结果加盖审批办印章,通过内部管理系统传输或双方指定邮箱发送扫描件的形式进行反馈。原则上即时反馈。

  重点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济南市建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济南市城乡建设委2014年重点工作之一,也是“直面问题践行承诺”群众见面会上向社会做出的郑重承诺。其总体思路是:在认真梳理现有审批事项、审核确定审批清单的基础上,将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职能相分离,理顺内部职能配置,成立集中审批处室,统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政务中心集中,进驻政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真正到位),切实促进城乡建设审批提速、提效和职能转变。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转变职能,负责做好审批服务事项的批后监管、政策指导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目标主要是提高审批效能。通过审批事项向审批处室集中、审批处室向政务中心集中,实现简单事项窗口即时办理、复杂事项集中会审,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二是推进职能转变。以改革促使各处室、各部门切实转变观念,逐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管和服务上来。三是促进行风建设。通过审批提速提效、改进服务,以改革促进政风行风的根本转变。重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窗口前台受理,后台审批过程内部运转、封闭运行,审批人员不直接面对服务对象,办理结果通过前台窗口反馈,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相关链接:首批纳入集中管理的28个审批项目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城乡建设委首批纳入集中审批管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的分别为:

  1、施工企业资质许可(含初审)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含初审)

  3、勘察设计资质初审

  4、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初审

  5、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初审

  6、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

  7、工程监理资质初审

  8、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初审

  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资格初审

  10、外地进济施工企业备案

  11、外地进济勘察设计企业备案

  12、外地进济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备案

  13、外地进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备案

  14、外地进济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15、外地进济工程监理企业备案

  16、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1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8、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19、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20、超限工程抗震专项审查初审

  21、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

  22、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售备案)

  23、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认可

  24、建筑、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5、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

  26、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27、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

  28、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收、返还告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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