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上半年105名经济犯罪嫌疑人落网

2014-08-20 10:5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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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上午,东港警方举行了远离非法集资的宣传活动。



  半岛都市报8月19日讯(记者 高晓飞) 记者日前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市经侦部门紧紧围绕市局党委推进完善“八大体系建设”谋划和推进各项经侦工作,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传销犯罪、涉税犯罪三大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金融、财税、商贸、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和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犯罪。上半年,全市共立经济犯罪案件86起,破案52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05名,逮捕18人,移送起诉77人,涉案金额23528万余元。

  根据公安部、省厅部署,今年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全市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保障市场主体正当权益。截至目前,全市立案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打掉制假窝点13个,涉案价值96万余元。开展打击涉税犯罪专项行动,积极维护全市税收征管秩序。根据省厅和市政府安排开展了打击涉税犯罪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全市已立案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涉案金额20余亿元。打击整治传销犯罪集中行动。根据省厅统一部署,今年打传行动到7月底结束。目前,共立案8起,破案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非法经营额400余万元。快速打击商贸领域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市经侦部门积极贯彻《日照市公安机关服务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十六项措施》有关规定,对发生的侵害中小企业利益的经济犯罪,坚持快侦、快办、快破,加大追赃力度,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市立合同诈骗案12起、非法经营3起、职务侵占案8起、挪用资金案6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4起,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19日上午,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联合昭阳路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活动。目前日照警方正在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并会同金融办、工商局等行政职能部门共同制定方案,联合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掌握全市从事非法集资 、非法传销企业及个人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经排查,目前警方共梳理出17家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 33家投资担保公司或涉及非法集资问题的公司。随后组织全市经侦部门会同工商部门进行逐一走访检查和分析研判,对超范围经营及未注册但从事担保业务的企业开展集中清理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打击,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

  当前,受信贷、投资、市场等多重因素影响,非法集资犯罪呈蔓延态势,集资领域由农业、林业、房地产等传统领域向科技环保、股权投资等新兴领域蔓延;集资手段由直接、公开向依托投资经营、基金运作、委托理财等幌子,利用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农业合作社等载体,向多层代理、分散集资、集中隐蔽发展;集资款由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向从事赌博 、放贷等灰色经济和违法犯罪活动转变,涉案金额从几百万增加到几千万甚至上亿元;集资地域由一地向跨地区、跨省甚至全国发展;由高息借贷、非法集资引发的绑架、拘禁、伤害、杀人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非法传销问题,将集中查处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为主要方式,以“1040工程”、“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等为幌子实施的各类传销活动。

  案例 “大时代”扔馅饼,日照80多人受骗

  2011年12月5日,任某某到东港公安分局报案称被徐某某(女,49岁,日照市岚山区黄墩人)以投资马来西亚大时代投资集团为由骗走10万元。办案民警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发现济南的钟某某、王某某以投资马来西亚大时代投资集团为由,发展济南、淄博 、日照等地会员,其中涉及日照80余人,给受害人造成巨大损失。

  2012年2月7日,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对钟某某、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自2011年9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钟某某、王某某打着“大时代”公司的名义,以高息为诱饵,到山东日照、淄博、济南、临沂等地发展会员。其中到日照发展孙某某、徐某某等下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0余万元,另外,王某某、孙某某把非法吸收的存款汇往北京、江苏、宁夏、四川、河北、河南、安徽等地,用于购买电子币。

  本案涉及全国21个省份,涉及人员6000余名,涉案总价值3000余万元。由于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多 、涉及地域广,东港分局报经公安部批准,发起了全国集群战役,在全国犯围内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打掉团伙4个,捣毁窝点4个,涉案总价值1600余万元,挽回损失380余万元。

  提醒 遇非法传销或集资,及时举报

  在宣传现场,民警向过往的市民列举了几类非法集资的现象以及非法传销的手段,警醒市民。

  例如,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上述行为的,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

  “合理理财,谨防受骗。”民警表示,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千万不要误听误信低风险高回报的宣传,如果发现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或者发现自己、亲友被骗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另外,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传销主要利用“ 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态度盲目加入,否则会深陷传销泥潭不能自拔。同时,要尽到公民义务、提醒周围的人提高警惕,防止被骗。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者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 ,一定要保持冷静,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

  东港警方公布了举报电话,市民如果发现非法传销和非法集资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均可以拨打3664089、8217110进行举报。

  文/图 记者 高晓飞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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