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执法应让公众更多受益

2014-08-21 09: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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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舒圣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

  这是中国进行反垄断调查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但12亿元罚单分摊到12家企业,其实并不太多。事实上,相比国外的反垄断罚单,国内反垄断部门不仅罚单的绝对金额偏低,而且反垄断调查的执法力度也偏弱。现在我们的反垄断执法仍在起步阶段,没有统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而是分属发改委、工商总局和商务部三家,执法力量也严重人手不足。

  不过,我们已经在反垄断领域展现出专业执法的力量。某种意义上,逐渐铺展到更多行业的反垄断调查,正在改变中国消费者被歧视与被损害的命运,给消费者带来“执法红利”。去年,洋奶粉在反垄断调查后降价了;今年,捷豹路虎、梅赛德斯奔驰 、大众奥迪等洋豪车,也在遭到调查后主动降价。接下来,公众最期待的是,反垄断部门在继续加大执法力度 、净化市场氛围的同时,将反垄断之剑指向长期以来饱受诟病的水、电、石油、天然气、通信、银行、房地产等消费领域,保护公众权益。

  诚然,受困于反垄断力量有限、执法经验不足等原因 ,反垄断执法不可能立即覆盖所有领域。但是,反垄断执法尚未介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可能受制于部门利益的掣肘——众所周知,这些垄断行业或企业都有自己超强大的“婆婆”。比如,3年前反垄断部门曾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并传出“两家企业或遭数十亿元巨额罚单”的消息,后来却貌似不了了之,背后原因令人遐想。

  评价反垄断执法的成败,最重要的标准其实不在于罚单的大小,而在于能否最大限度让公众从反垄断罚单中受益。这一方面有赖于执法力量的整合强化,执法技术的改进提高,另一方面也有赖于破除部门利益的阻挠,让反垄断执法真正没有“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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