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可用公积金余额付首付 二手房最高贷35万

2014-08-21 18:31   来源: 半岛网房产频道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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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房产频道8月21日消息 公积金一直是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今天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为民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与网友在线互动。

  青岛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 可申请提前还款

  问政中,有不少网友对公积金的基本用法进行了提问。“外地户口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无限制?”“贷款期间,我可以申请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或者申请办理缩短贷款期限吗?”

  对此,李为民回复说:“青岛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他表示,如果市民在青岛缴存公积金,在青岛辖区购买自住住房,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以上,而且符合我市规定的申贷条件,便可以向购房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外地户口申贷时应该提供在本市的暂住证明材料。

  李为民在回复中还表示,市民在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办理部分提前还款和缩短贷款期限。“自2013年6月8日起,我市取消了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的次数限制,部分还款次数限制取消后,借款人能更加合理、灵活安排手头资金,有效减轻了购房者的还贷压力,减少贷款利息支出,降低购房成本。 同时,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可根据自己资金情况,申请办理缩短贷款期限,调整月还款额。”但需要注意的是,组合贷款的期限变更,还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并且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变更期限要保持一致;此外,首次期限变更应以合同期限为准,缩短的期数要以12的倍数(年)进行变更。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额度35万元

  问政中,有网友表示,自己想购买一套二手房,“我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申领额度能达到多少?”

  对此,李为民表示,只要申请人符合我市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申贷条件,购买二手房也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市购买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购买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另外,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以上房龄,房龄的增加以五年为一档,首付比例相应提高10%。

  经适房可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问政中,有网友提问“如果将公积金余额转首付?”李为民回复称,职工只有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已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尚未交付购房首付款的,按照规定,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应付金额。对可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收款账户。售房单位应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购房转账协议。

  职工骗取公积金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问政中,有网友投诉称:“目前社会上有许多小广告上说不用提供材料,就能代提公积金,这让我们这些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的职工感到权利受到了侵害,请问公积金中心在这方面有哪些防范措施?”

  对此,李为民表示,持伪造证明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是一种违法行为。为了打击这种违法行为,该中心适时推出了一些防范措施:通过拍照影像设备,实时留存提取证明材料的影像资料,确保每笔提取业务有据可查。同时,青岛市也从法律上,对骗取公积金的情况进行了规定,如单位违反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所提金额;职工违反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所提金额,在该职工的个人账户信息中标注不良信息记录,记入住房公积金诚信档案,并将该职工信息通报其工作单位;单位、职工或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证明材料涉嫌刑事犯罪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李为民同时提醒市民,不要轻信社会上散发的小广告,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以免上当受骗。

    文 江海峰

   [编辑: 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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