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企巨贪侵吞近7000万 霸占职工住房526套

2014-08-22 07:0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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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明明出庭受审。(资料照片)



  侵占526套职工住房、反复腾挪将国有资产转移到自办企业……随着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发公司)原总经理安明明等人涉嫌侵吞国有资产案审理完结,其涉嫌利用改制 、转让和拆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和拆迁补偿款近7000万元的案情逐步曝光。记者采访发现,安明明曾是优秀企业家,但在职工眼中却是独断专行的“土霸王”,工厂变成了他的“独立王国”。

  做7本假账就侵吞国资1600万

  6月4日,本案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安明明与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冼惠英、财务部原副经理郭其辉、财务部原副经理陶智梅、财务部原经理助理莫浩锋等人,在广西林业造纸厂和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转让过程及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转移债务、隐瞒债权、虚增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吞国有资产和拆迁补偿款共计68065928.6元。

  “在广西林业造纸厂改制过程中,安明明等人在20天内伪造了7本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的假账,侵吞国有资产1600多万元。”柳州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说。2003年3月,这家国企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鹿寨国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改制过程中,被告人安明明等人为实现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低于实际价格购买广西林业造纸厂的目的,伪造了林纸厂1996年至2002年的财务会计资料。

  房爷爷”被爆侵占住房526套

  “我们住了几十年的房子,怎么就成了安明明一个人的?”在记者掌握的多封举报信、求助信上,国发公司职工无不感到愤怒,称安明明是超越“房叔”“房嫂”的“房爷爷”。他被爆侵占职工住房526套。

  据办案人员介绍,1996年前后,居住在厂内宿舍楼的职工响应国家的房改政策,向厂里交纳了购房款,但厂子并未将职工的购房款交到政府房改部门办理房产证,而是向职工发放工厂印制的《住房证》。到2003年改制时,厂里将职工原来交的购房款变性为租房款。

  2006年8月,安明明指派人员向鹿寨县房地产管理所及有关部门申请,并获批准将大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由林纸厂变更到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名下。在随后的拆迁中,他将拆迁款转入自己控制的私营公司账上。此时,工厂职工发现自己住了几十年的房子突然变成了安明明一个人的。

  ■关注

  国企“土霸王”被指一手遮天


  据悉,安明明系1954年出生,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原副厅长兼广西林业造纸厂原厂长(2005年3月26日,经自治区党委决定,同意安明明辞去公务员职务,不保留副厅级),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广西鹿寨县国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据介绍,在厂里,安明明向来说一不二、独断专行。职工出错,轻者罚款数千元到数十万元,重者非法拘禁,一个国有企业俨然已成为他一手遮天的“独立王国”。这一国有企业负责人贪腐案,既暴露出国企改制存在监管漏洞,也凸显国企成为“家天下”后的种种问题。据《经济参考报》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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