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视线不好,临沂市沂水县两名男子驾驶摩托车撞上停在路边的大货车,致一死一伤。货车司机李某害怕承担责任逃逸。8月20日晚,李某被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抓获。原本李某只需承担本起事故次要责任,但逃逸后李某则需要承担全责。21日,他被依法刑事拘留。
深夜发生车祸 导致一死一伤 7月10日晚11时30分左右,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称东红路临朐县蒋峪镇冯家楼村路段有两名男子躺在地上,好像是发生了车祸。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一人因伤势过重已经死亡,还有一人伤势比较严重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报警村民说,当时他听见一声很大的响声,摩托车撞在了一辆大货车上。
办案民警连夜排查走访中,发现案发现场对面一煤碳场安装了电子监控,民警在调取监控中有了重大发现,确定逃逸车辆为一台绿色大货车。民警沿路调取了大关、沂水、临朐城北、临朐城南田村路口等十余处电子监控,排查逃逸车辆。综合信息分析,逃逸车辆当夜可能经过东红路沂水收费站,办案民警当夜赶至相邻的临沂市沂水县马站南收费站设卡,但等到7月11日凌晨4时,也没有发现车辆经过的踪迹,案件一时搁浅。
经多方调查
司机被抓获 为准确锁定逃逸车辆的车型牌号,办案民警按照7月10日晚逃逸车辆可能经过的道路轨迹,沿东红路临朐蒋峪镇至寿光市城北路段,调取了20余处电子监控,终于锁定逃逸车辆车牌号。
随后,在临朐县公安局沂山派出所、寿光市公安局的大力帮助支持下,民警终于发现逃逸车辆两次途经寿光市和临朐县东红路段的轨迹。8月20日下午,逃逸车辆在临朐县城东红路东外环沂山路口处被民警截获。经审查,李某,江苏徐州人。其对7月10日晚11时20分驾车在东红路蒋峪镇冯家楼村段发生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害怕承担责任
被撞司机逃逸 办案民警王兆吉介绍,李某由于疲惫,将车停在路边休息。停车期间没有摆放警示标志,车灯也没有亮起,导致摩托车驾驶人申某撞到车上。李某听见撞击声后从后视镜看到有人倒在地上,担心自己会担责任便抱着侥幸心理逃逸。王兆吉告诉记者,如果李某选择第一时间报警,那他只需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但李某逃逸后,要承担全责。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车辆的处罚。此外,其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在接受审查过程中,李某也非常后悔。他告诉记者,由于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才造成了现在这么严重的后果。
8月21日,驾驶人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临朐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本报记者 周晓晴 常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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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被刮倒 肇事车跑了 本报讯 8月22日,家住城区的孙女士向本报反映,8月1日,马上就要上初三的女儿小赵在上辅导班回家的途中,被一辆银色的现代轿车从后方撞倒,导致其左胳膊骨折,事故发生后司机并没有施救,而是开车逃离。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办案民警根据孩子母亲提供的线索,对类似的车辆进行了大量的摸排走访。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小赵告诉记者,8月1日下午5时多,她在辅导班上完课后骑车回家,当走到鸢飞路与乐川街交叉口以南路东侧时,身后一辆车急速驶过,车的反光镜刮到了她的左胳膊,随后,她感到左胳膊一阵麻木,自己便摔倒在地上。她看到刮倒她的车是一辆银色现代轿车,但是没有记住车牌号码。
当天上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奎文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由于周边没有监控,办案民警根据孩子母亲提供的线索,对类似的车辆进行了大量的摸排走访。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提供有关该案的线索,协助警方破案。
(记者 王路欣 张静)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