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8月25日消息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扩大启运港
退税政策试点。据介绍,自2012年
青岛港试点该项政策以来,全市已有37户纳税人享受到该项退税政策,
启运港退税出口额达2064万元,退税201万元
2012年8月起,我国在青岛、武汉至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之间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此次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后,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启运地口岸为南京市龙潭港、苏州市太仓港、连云港市连云港港、芜湖市朱家桥港、九江市城西港、青岛市前湾港、武汉市阳逻港、岳阳市城陵矶港,出口口岸为洋山保税港区,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
据介绍,启运港退税政策,以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为例,是指国内货物只要确认离开青岛前湾港,通过水路直接发往上海洋山保税港,即被视同出口并办理退税,从而能够有效缩短货主获得退税的时间流程。
启运港退税,作为出口退税管理模式的创新,将出口退税时间点进一步提前。据统计,自青岛港试点该项政策以来,青岛已有37户纳税人享受到该项退税政策,启运港退税出口额达2064万元,退税2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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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昌乐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