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2市排污费公示零发布 凸显信息公开不足

2014-08-26 09:07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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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亚楠 李檬 报道

  本报济南8月25日讯 今天,民间环保组织绿行齐鲁行动研究中心在济南发布《2013-2014年度山东省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评价报告》,首次对我省17市污染源监管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青岛以55.8分的成绩名列榜首,菏泽因多个评价单项无任何有效信息发布而以23分居于榜尾,省会济南以37.9分居第四位。全省平均得分为34.8分,高出全国平均分8.94分。

  PITI,即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是由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和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联合开发的一个评价体系,总分为100分,其中60%以上的分值依据法规要求设定,其余则是依据公众需要设定的倡导性指标。其主要评价指标包括“日常超标违规记录发布”“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排污费公示”“重点企业数据公开”等。

  目前,全国环境信息公开仍处于起步阶段,山东整体状况相对靠前。在2013-2014年度全国120个(含山东9个)被评价城市中,得分在60分以上的城市仅有宁波(65.9分),青岛列全国第三。

  本次评价报告也揭示出我省环境信息公开的若干不足,如全省17市在“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中出现了集体“交白卷”的情况;12市环评信息在评价时间内零发布;12市在“排污费公示”单项零发布;某些市的环保局网站公布的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形同虚设,推诿责任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值得关注的是,政务微博和在线监测已成我省环境信息公开亮点。自去年6月省环保厅率先开通政务微博“山东环境”以来,全省环保政务微博已覆盖17市,还有近百个县区的环保部门也开通了微博。在2014年上半年新浪政务微博评选中,省环保厅、日照市和青岛市的环保政务微博同时入选“十大环保微博”,数量远超其他省(区、市)。省环保厅设立的环境质量在线监测实时发布平台,数据质量、发布运行良好。

  此前,对企业日常超标违规记录的发布往往较为零散、滞后。通过评价发现,我省多地发布正在趋向系统。其中,青岛市自2009年开辟行政处罚专栏以来,坚持实时发布超标违规记录。评价报告建议,借助山东环保政务微博和在线监测平台的现有优势,进一步推动超标企业履行环境责任。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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