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不仅超高超限运输,还未将货物捆绑结实。
半岛都市报8月25日讯(记者 侯彦平 通讯员 焦自程 郑福敏) 车辆在运输重要货物时,必须按照相应车型及规格运输且不得超高、超限运输,然而,岚山区黄墩镇的李某却在运输电动三轮车的时候,直接将整车罗列在自己的货车之上,不仅超高、超载严重,连捆绑工作也没有做好。8月24日,日照市交警岚山大队黄墩中队处理了这样一起交通违法。
“当时我们正在路上巡逻,这辆车过来的时候一走三晃,跟耍杂技一样,吓人!”日照市交警支队岚山大队黄墩中队民警介绍,24日下午4点左右,他们正在辖区道路上巡逻,发现远处驶来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远远地便看到该货车上面装满了货物,而且由于超限运输严重车辆有点摇晃。
民警立即示意司机下车并接受检查,经过查看民警发现,该车上面运载的是电动三轮车。“这样的货物在运输时应该有专业的拖车来运输,如果用普通货车运输,应该拆卸运输。”民警介绍,但是该车车主却并没有将这些三轮车进行拆卸后运输,而是采取了更为方便的整体运输方法。除此之外,由于三轮车的车身比较长,而且车主为了多运货选择了将车身竖排在车上,这样一来,三轮车的高度就远远超过货车的核定高度。而且,民警经过仔细检查后发现,车身上没有其他的固定装置,只靠几根绳子固定,由于捆绑并不结实,车辆行驶过程中,一车货物摇摇欲坠。民警对司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