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27日讯(记者 马正拓)
山东路8号近日出现的违法拆楼行为,引发市民的广泛关注。记者27日调查获悉,山东路8号是一座高约54米的大楼,按照计划将实施
爆破拆除,目前有关单位正在办理爆破拆除审批手续。
27日,记者到山东路8号现场跟踪采访发现,该楼的拆除作业已经被叫停。据施工人员介绍,27日当天,市南区开发建设局再度给施工单位下发通知,要求立即停工整改。记者获悉,位于这座大楼上的4台挖掘机最迟将于28日早上被吊车吊下。此前拆除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有望得到遏制。
记者获悉,2013年10月22日、2013年11月16日、2013年12月2日,市南区开发建设局先后三次发出招标公告,计划以200万元的总投资额,对山东路8号房屋实施爆破拆除。第一次公告中爆破等级为B级,后两次公告中爆破等级提高至了A级。根据规定,A级爆破等级需要施工单位具备一级资质,最终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得以中标。
8月27日上午,记者辗转与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部取得了联系。对于受到的处罚,该公司有关负责人颇感无奈。该负责人表示,山东路8号拆除项目,按照计划要进行爆破拆除,这也是该公司的专业强项。但是,由于爆破施工需经过公安部门的严格审批,还需要等待专家对爆破方案进行前期论证,因此,目前爆破拆除的方案正在等待审批阶段。
“考虑到已经进场施工,我们目前仅仅在大楼内从事预拆除的准备事项。”这位负责人说,仅仅是安排施工工人对大楼内的部分墙体进行了拆除,为将来的爆破拆除做准备。由于是在大楼内部作业,基本上不存在向楼外扬尘、撒漏建筑废弃物的问题,因此没有在楼外设置防护网。“至于楼顶被吊车吊上去的挖掘机以及被市民投诉的野蛮施工行为,均不是我们所为。”这位负责人表示,作为爆破拆除的专业机构,他们不可能弃用自己擅长的爆破拆除,而改用遭到投诉的成本相对较高并且耗费时间的野蛮拆楼方式。不过,该负责人没有透露,到底是哪家单位炮制了吊车上楼顶拆墙的行为。
早在今年4月份,青岛市政府法制办已经就《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拆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有关人士透露,《办法》将于近期正式公布实施,届时还会出台实施细则,对违法施工的监管主体、处罚方式及标准等,都会进行规定,将有效遏制类似山东路8号此次拆除中出现的诸多问题。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