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廉并轨差别收费 原"廉"住户可转"公"

2014-09-02 09:39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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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晁明春 报道

  本报济南9月1日讯 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自今天起正式并轨运行,即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准入分配、统一运营管理,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改称为租赁住房补贴。“公廉并轨”后的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正式开始,申报时间为9月2日—9月30日,收入认定申请的时间为9月2日—10月10日,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接受收入证明的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记者了解到,公租房分配按照不同收入层次等因素,从低端保起。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符合原廉租房保障条件、济南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60%的,将优先摇号。“公廉并轨”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时提供《济南市居住证》,劳动用工合同期限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一年以上。 

  济南市此次“公廉并轨”后实行差别化收费,将租金和物业费标准划为四类。其中,六区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以及低于60%的,租金标准分别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和50%,物业费分别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70%和80%缴纳。

  为最大限度照顾原保障家庭,济南市规定,一是仍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的廉租住户待遇不变;二是去年公租房申请人的租金标准和物业费按照今年的规定执行(今年比去年优惠);三是对不再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的住户,可以通过转公租房、退房领取租赁补贴和申请调房三种途径退出。

  济南市此次共有拟分配房源4852套成套住房和174间集体宿舍。其中,市级政府拟分配房源为3448套成套住房,包括西蒋峪、清雅居、文贤居、乐天居项目3351套,原廉租住房腾空房源97套;拟分配集体宿舍房源为磐苑新居174间。

  同时,历下区将推出1404套盛福片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济南市规定,既符合市本级申请条件又符合历下区申请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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