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2日讯(记者 张同顺) 近日,省人社厅发布2014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工作公告。据悉,今年全省计划为基层公安机关、基层司法所、基层监狱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生)569名,其中,涉及青岛的基层政法机关共招录45人。
根据公告,今年全省的569名计划中,基层公安机关203名,培养院校为山东警察学院;基层司法所306名,培养院校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基层监狱机关60名,培养院校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东政法学院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涉及到青岛的职位有,莱西市公安局招录民警10名(含女性1人),青岛监狱招录狱内警戒护卫1名,黄岛、城阳、即墨、莱西、平度五区市司法局招录社区矫正、司法所法律事务岗位34名。
本次招录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及2014年9月2日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中退役的符合报考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士兵。
招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sdhrss.gov.cn)或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日9时至9月5日16时,查询时间为2014年9月3日9时至9月6日16时。
根据公告,被录取人员到培养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学制为2年。合格毕业学生由所在培养院校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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