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今冬供热费仍是30.4元/㎡ 11月15日前交纳

2014-09-04 14:55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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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供热办以及热企得知,能源集团热电公司、泰能热电公司、高科热力公司等企业已经开始收取2014-2015年供热季供热费。今冬供热季供热费的价格不变,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仍为30.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其他类用户市内三区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3.06元,崂山区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4.79元。

  记者了解到,今冬供热季,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中心将不再代收能源集团热电公司、泰能热电的供热费。按照供热合同约定,用热户应于11月15日前一次性全额交纳,12月31日以后逾期交费的用户应支付违约金。

  供热计费面积以房产证等有效法律文书上标注的使用面积为依据。装有散热器并用热的阁楼或地下室,其房产证等有效法律文书中标明使用面积的,按其使用面积计费,没有标明使用面积或无房产证等有效法律文书的,按其地面使用面积的50%计费。今冬的供热时间是2014年11月16日到2015年4月5日。

  市供热办提醒广大用热户,想要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的用热户,一定要在10月10日前,由户主本人携带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所属换热站办理相关手续,以免供热单位在对供热设施充水试压后,无法办理,恢复用热时需一次性缴纳手续费50元。

  记者从市供热办了解到,今年我市将新增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至80%。毕家上流安置区、夹岭沟廉租房、铁路北客站安置房、洛阳路保障房二期等民生项目将配合房地产建设进度完成集中供热配套。老城区方面,目前供热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今年将继续推进剩余未供热零散楼座、散户的供热配套工作,满足群众需求。今年我市将关停5台20吨以下供热锅炉,并要投资2.7亿元改造供热锅炉。 (记者 陈勇)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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