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为更好地保障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我市将对在残疾人康复定点机构接受各级残联安排康复救助的脑瘫、智障、孤独症、听障儿童发放每月300元的生活
补贴。
据了解,自2014年度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启动实施后,凡是接受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在每个康复训练月,均可以享受300元补贴,并且每年可以连续享受10个康复训练月的补助。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负担,市以上康复救助任务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县区康复救助任务所需资金由县区级财政负担。残疾儿童生活补贴资金根据康复定点机构承担的任务数量,拨付至相应的机构。自年度康复救助项目启动实施后,经残疾儿童监护人申请,机构对儿童康复救助时间进行审核,按实际训练天数给予补贴。康复救助儿童中途调整的,生活补贴随救助变更儿童做相应调整。(记者 庄成)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