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8月份,青岛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
CPI)同比上涨3.0%,涨幅比7月回落1.1个百分点,涨幅自今年5月份以来首次出现回落,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排位由7月份的第1位降至第6位。1至8月份,本市CPI同比累计上涨2.8%。
在8月份3.0%的CPI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翘尾因素约为0.6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2.4个百分点。在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4.5%,影响CPI上涨约1.24个百分点。其中鲜瓜果和鲜蛋价格分别上涨17.5%和29.2%,分别影响CPI上涨约0.37个百分点和0.28个百分点。鲜菜价格同比下降15.5%,影响CPI下降0.38个百分点。
此外,8月份除烟酒及用品价格、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均下降0.6%外,衣着价格、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交通和通信价格、居住价格分别同比上涨5.4%、2.0% 、1.9%、0.6%、3.8%。
市物价局表示,根据全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分工,物价部门将继续牵头做好价格调控稳定工作。在前期开展旅游旺季价格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近期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