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廉租房实物租配工作今开始申请 22日截止

2014-09-15 10:2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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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记者从莱西市民政局获悉,根据《莱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决定从9月份开始,开展2014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凡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经审核符合配租条件的,按照规定进行评分、排序,根据排序情况参与集中配租。

  满足条件即可申请

  据莱西市民政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享受莱西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月人均低于810元的城镇低收入家庭;

  家庭成员均为本市常住城镇居民家庭户口,至少有一人户籍所在地为以下区域:(1)水集街道范围内西至深圳路,北到309国道,东、南到潴河的区域。(2)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潴河以南,204国道以西,康宁路以北的区域。(3)望城街道康宁路以北的区域,和武汉路以南、204国道以西、长沙路以北、宁波路以东的区域。申请家庭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一年内在上述区域居住。

  无房户。下列房屋可以认定为申请人的住房:(1)家庭成员现拥有的私有住房(含农村宅基地房和已购公有住房);(2)家庭成员现承租的公有住房;(3)在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之日前5年内,因出售、离婚、继承、赠予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家庭成员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住房;(4)家庭成员原拥有的私有住房(含已购公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已进行货币化拆迁安置,未购房不满五年的。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人员的收入、房产均要纳入审核范围。

  申请截止到9月22日

  据介绍,申请时间从9月15日开始,9月22日为申请截止日。符合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家庭,由户主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户主无完全行为能力的,可由其他家庭成员代为申请。居住地没有设置社区居委会的,可以直接提交给街道民政办公室或街道民政办公室指定的社区居委会。

  资格初审、公示。时间:2014年9月23日~10月5日。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后,通过材料审核、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情况在申请人居住小区、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街道办事处复审。时间:2014年10月6日~10月18日。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核实后,提出复审意见,在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公开栏、申请人所在居委会公开栏及居住小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市民政局审核。时间:2014年10月19日~11月4日。市民政局组成审核小组对街道上报的家庭逐一严格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在政府网站、市民政局公开栏和申请人所在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公开栏、社区居委会公开栏及居住小区等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评分排序。时间:2014年11月5日~12月4日。市民政局按照廉租住房保障轮候排序评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综合评分,进行轮候排序。房源确定后,从轮候排序家庭中确定正式和候补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进行公开选房配租。正式入围名单按实际房源确定,候补入围名单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入围名单和综合排序结果在政府网站和市民政局、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公开栏等处公示。

  申请人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括: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 记者 张强 本报通讯员 刘敬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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