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买车位不停车也得交费 律师称是霸王条款

2014-09-17 08:1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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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说,地下停车场的运营费用主要有人工费,电费、设备维护费等



  花十几万买的地下停车位,在使用时每月还要交60块停车服务费,但是如果有事不想使用停车位了,服务费怎么还要照交?市民王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事,地下车位停用了3个月,却被告知欠了3个月的停车服务费,服务费永远不能停。9月15日,市物价局相关人员解释,地下车位空置期间的服务费,可以由业主和物业协商决定,但如果物业不同意减免,那也没有办法。对此,有律师表示,停车服务费是基于用户的使用而产生的费用,不停车也得交服务费,这样的规定涉嫌霸王条款。城市信报记者调查了岛城多个小区物业,发现大多数小区物业“没有和业主协商停车服务费”这一说,原因主要在于运营成本方面。

  自己的车位不用也得交服务费?

  市民王先生最近有一件烦心事,让他觉得怎么也想不通,这件事情还要从3个月前说起。“当初在台柳路附近一家楼盘买了房子,买房子的时候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花了大约11万元,这个停车位每月要交60元的停车服务费。”王先生说,大约 3个月前,他想把地下停车位停掉,只使用地上的交费车位,于是就到物业把地下的停车位办停了,当问物业是不是就可以不交费了,得到肯定的答复。“现在我邻居想要租用我的地下停车位,我就又去物业办理相关手续,可是物业却告诉我,我欠了3个月的停车服务费。”王先生告诉城市信报记者,这就是让他觉得困惑的地方。“我都去物业办停了,这3个月都没有使用过车位,怎么还要收停车服务费呢?”

  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不管用不用,只要买了这个车位就得交停车服务服务费。“说是要有人打扫卫生,还有停车场的电费,这些都要交钱,可车位的灯是感应灯,不停车根本不会用电,而且不停车车位也不会多脏,所以我觉得这钱收的不合理。”

  让王先生感到不解的还有一个地方,既然使用与否都得交服务费,那他3个月前去物业办停有又什么意义呢?“物业的工作人员说可能当初没跟我说清楚,就算办理了停用,服务费也要照交。而且不把这欠的服务费交上,还没法租出去。”因为急着把车位租出去,王先生就只好把这3个月的服务费共180元钱补交给了物业。

  虽然把钱交上了,王先生却仍心存质疑,按照物业这说法,如果买了车位没买车,难道也得照交停车服务费?物业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空置期间业主可和物业协商!

  9月15日,城市信报记者咨询了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如果有收费依据,物业的这种做法就正确,没依据就不正确。”物业办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告诉城市信报记者。那物业这样做有依据吗?该工作人员却说她不知道,“现在物业收费都是依据《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是物价局制定的。”

  随后城市信报记者查看了《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中规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独立拥有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的车位,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停车且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停车服务的,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这一条同时也规定了“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其空置期间的停车服务费减免幅度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根据这条规定,如果购买了车位但不停放车辆,空置期间的停车服务费减免幅度是可以与物业进行协商的。那是不是一定可以减免服务费呢?如果物业不同意减免,协商不成又该怎么办呢?城市信报记者又咨询了市物价局价格处,一名杨姓工作人员对该条规定进行了解答。“减免幅度只能由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如果物业不同意减免那也没办法。”这名工作人员解释说,规定里只说明了可以协商减免,但没说必须减免。

  这样看来,如果物业拒不减免服务费,业主也没有什么办法?规定“停车服务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费用,就算不停车,也会产生一部分费用,所以就算空置,物业收取服务费也是有道理的。”这名工作人员对城市信报记者说。

  “所以建议业主,最好提前与物业协商好。要是小区有业主大会,则最好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商量来决定减免额。”该工作人员说。“可能有的业主暂时不使用停车位,但是有其他业主还会使用,物业就得继续给这些业主提供服务,如果物业减免了空置车位的服务费,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物业提供的服务很可能就会打折,这样其他继续使用停车位的人可能就会觉得不公平。”所以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认为,最好由业主大会来和物业协商,决定空置期间车位服务费的减免额度,这样免得闹矛盾。

  中房物业:一般不会减免费用

  “一般比较少出现停车位空置的情况,如果出现空置,我们也是跟业主讲清楚,一般不会减免费用。”青岛中房物业公司的总经理刘峰说,他们物业公司所管理的小区有福岭嘉苑小区、丽都国际和盛世家园,现在停车位都比较满。“如果是大量的空置或许会和业主协商,但是现在这些小区基本没有大量空置的车位,个别的空置对于我们来说运营成本并不会减少,所以很难在停车服务费上再协商减免。”刘总说 ,因为只要有停车的,就得要提供相应的服务,停几十辆车和几百辆车的运营成本差不多。如果空置车位不交服务费,那么停车场的成本相对来说就会更高,要是再保证其他业主所享受到的停车服务不打折,那么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就会比较困难。

  良辰美景小区:不确定能不能减免

  “来我们小区地下停车库停车的用户,都持有一张350元的蓝牙卡,但凡持有这张卡的用户,说明他已经拥有了地下停车位,或买下来的,或租下来的,不管怎样,都得交这50块钱的车位服务费。”良辰美景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说道。“现在我们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但凡已经交付了的,都在照常使用,基本没有空闲着的。”如果因某些原因,决定暂停使用该车位,那还需要继续交纳车位服务费吗?“我们小区目前还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情况,我们也没遇到过一直用得好好的突然想办暂停的用户,所以不清楚该怎么办,也不确定这50元到底该不该继续收取。”

  保利百合小区:停不停车都得交

  保利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的车位服务费是按年收取的,一年600元,服务内容包括保洁、安防、配套设施如车杆的设置和管护等。有些地下停车位还按照两年一摇号的选取规则,摇到的话,按照前后顺序依次排列,有序使用。这类地下停车位的服务费半年一收,每月100元,同样也是一次性交600元。

  “是否用户只要买下了地下停车位,不管用不用,都得交车位服务费?”保利物业的工作人员回答说:“是的!只要买下了地下停车位,就必须得交这部分费用,无论使用与否,费用得按时交。”“突然想办暂停,不再享受咱们这些服务,服务费还要继续交吗?”城市信报记者问。“必须交!”“既然不享受咱们的服务,业主大会和物业就不能协商一下,给用户减免一部分费用吗?”“不能减免,我们就是这样规定的,而且我们这里还没成立业主大会,针对这件事情,也从未协商过。”保利物业的工作人员说,“地下停车位你实在不想用了,可以考虑租出去,服务费由租赁人来承担。”

  律师观点:单方面条款缺少依据

  随后,城市信报记者咨询了青岛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文涛。王文涛表示,这个规定“百分之百有问题。”他说,第一,用户已经把车位买下来了,所以该车位由谁来使用,如何来使用,他自己是有决定权的,只要不伤害其他人的合法利益,都是可以的。第二,停车服务费是基于用户的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如果用户只是把车位买了下来,而没有使用此车位,如果继续收取这部分费用的话,就缺少合理的依据了。所以,物业规定这样的条款,只是单方面的格式条款,属于霸王条款。“物权法里没有这样的规定,从合同法、物权法法理的角度来讲,我觉得该物业这种约定是不合法的,等于给车位的使用方强加了一部分义务,而且车位的使用方是从开发商那边买过来的,车位服务费是物业公司收取的,跟开发商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合同上真有这个约定的话,我认为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针对该物业提出“你这个车位不管用还是不用,我们不可能单独给你空出来,必须全部给打扫”的问题,王文涛说:“我认为这样的说法是不合适的,有了停车位就得收服务费是没有依据的,第一如果我这个地方打扫干净了,根本没什么障碍,就不需要物业来打扫;第二停车库里的灯并不完全是为我自己而设置的,而是为了整个物业管理的方便而服务的,这是物业履行服务必须尽到的义务,并不是说我不交服务费,你这个义务就可以免除了。就算这个灯是单独为了我自己的这个车位而设的,如果我没有使用,也不应该交钱。所以,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该物业这个规定是不合适的。”

  如果市民遇到类似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王文涛建议说:“可以找物价局和市建委进行投诉,交由他们来处理。因为停车服务费并不是一个很大的数目,真要告起来要走相应的程序,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

  大家看法:多数市民支持适当减免

  停车位空置期间,停车服务费照常收,你怎么看?9月16日,城市信报记者采访了几位市民,对此,市民的观点不一,有人认为该照常收,但更多的人觉得该适当减免。

  “买房子的时候一般都会买个车位,因为都想着以后一般就买车了,但是很多时候买了房子一段时间里还买不上车,停车位就空着了,又没有接受服务,停车场运营的成本里没有我的因素,一样收费我觉得不大合理,至少也该适当减免。”市民刘先生这样说,他在保利百合小区买的房子和车位,但是暂时还没有购置车辆。

  也有市民觉得,不停车也得交服务费。“现在停车位多紧张,要是不停车可以把它租出去,有很多人就是靠这个投资,如果都买了空在那里不交钱,那我们这些需要停车的肯定受影响,可能本来五个人巡逻的就只能一个人巡逻了,这样对大家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市民李女士认为不能减免空置车位的服务费,她担心因此自己享受的服务打折扣。

  “对于车位,我有买和不买的权利,对于物业服务,我有选择和不选择的权利,车位服务费,我想让你服务你可以为我服务,那我得付钱,如果我不想让你服务,我就可以拒绝服务,那我就没有必要付钱。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我的车位,只要我买了,用不用都得给你钱?”王先生认为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文/图 见习记者 刘旭 王鑫鑫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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