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匡雅慧 通讯员 刘海鹏 王萍) 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早一年
上学,家住阜安街道的宋女士想了个歪招,把孩子的出生日期改早了一年。在申请无果之后,她又私刻假公章,伪造
假证明,终被
户籍民警发现,结果孩子的出生年龄没有改成,自己却触犯了法律。近日,宋女士因涉嫌编造、使用公文、证明文件被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今年7月初,家住阜安街道的宋女士(女,33岁)来到
胶州市公安局阜安派出所的户政大厅,说自己的孩子实际出生日期是2007年,但不知道为什么户口本上标注的出生日期却是2008年 10月,要求户籍民警给她的孩子更改出生日期。由于市民的出生日期不可以轻易修改,细心的民警赶紧调出宋女士一家的户口档案,发现宋女士一家原籍是江苏沭阳县,孩子的户口是在当地落的户,而且落户时的出生日期显示正是2008年10月,并无差错。阜安派出所户籍民警一方面想尽快为宋女士解决问题,一方面又感到事有蹊跷 ,她耐心地向宋女士讲解相关规定,表示这种情况应该由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和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证实孩子的真实出生日期。
两个星期后,宋女士再次回到阜安派出所户籍室,这次她带来了来自江苏省沭阳县的相关证明文件,看上去证件齐全,没有什么纰漏。但是,当材料被提报到市公安局人口大队时,户籍民警敏锐地察觉宋女士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存有疑点,并将材料退回到阜安派出所户籍室,告知阜安派出所开展调查。
阜安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到沭阳县公安局户籍科和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内勤,得知当地公安机关未出具过审批材料中存有疑点的证明,也未提供过盖有派出所公章的档案。“我们经过多方调查,证明宋女士提供的审批材料中部分材料存在造假问题,宋女士涉嫌伪造、使用假证明文件。”民警告诉记者。
近日,当宋女士再次来到阜安派出所催办业务的时候,阜安派出所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传唤,经过询问 ,宋女士承认了自己伪造证明文件的事实。本想蒙混过关的宋女士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目前,她因涉嫌编造、使用公文、证明文件被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