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19日讯(记者 朱薪雨 实习生 栾英杰) 四年前,陕西省镇巴县23岁的小马跟随一位同乡的包工头来青岛打工时,不幸从工地6米高的钢管架上摔下,头部受重伤。但因没和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难以鉴定
工伤,也难以确定该由谁负责。经过四年的诉讼和劳动仲裁,小马的伤情鉴定为工伤,七级伤残,市中院也确定了小马和劳务承包公司的劳动关系。近日,在市北区劳动仲裁院的调解下,劳务承包公司当场支付给小马
赔偿金16.5万元。
“根据以往的经验,出现了工伤、欠薪,如果劳务单位不愿意承担责任,所有的司法程序走下来大约要等7年,但是考虑到小马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生活现状比较差,我们先调解,降低他们的维权成本。”负责办理此案的市北区劳动仲裁院仲裁一庭庭长江谦介绍,根据法律规定,估算小马应该得到17万元的赔偿。记者了解到,上个月完成了调解,劳务承包公司也凑齐了16.5万元的赔偿金,在仲裁庭内当场交给了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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