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
开宝马住保障房”,避免保障房保非所保。22日下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协组织召开的山东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专题视察座谈会上了解到,我省近期将出台《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要实现民政部门与公安、人社、住建、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信息共享,保障性住房对象认定更加严谨、准确。
加强核对机制是省民政厅的重点工作之一。在今年上半年的核对中,全省共核对保障房申请对象5.27万人次,核检出1197人次不符合条件。周云平介绍说,9月底,全省在县级层面将全面建立核对机制。2015年年底前,各市建立核对机构,省及各市、县(市、区)建立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信息共享平台。
目前,省民政厅起草的《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指导意见》正在会签过程,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核对机制的建立将实现民政部门与公安、人社、住建、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信息共享。
保障房住进去了,相关配套能否跟上,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程怀中说,对集中建设的保障房,要同步配套建设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对基本建成或已竣工但配套跟不上的,进行“回头看”,要尽快建设,方便入住群众。
记者 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