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9月30日讯(记者 李兆辉)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4年第一阶段瓶(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其中,山东8个市的24家瓶(桶)装水生产企业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污染指标,而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样品大多是大桶水。
瓶(桶)装饮用水是人民群众的日常消费食品,其质量安全问题备受关注。近年来,对瓶(桶)装饮用水的抽检频次、检验项目逐步增加,由此发现的问题也时有发生。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4年第一阶段瓶(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抽检结果。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山东共有8个市的瓶装水和桶装水生产企业被查出质量问题。其中潍坊被查出不合格水生产企业7家,全省最多。其次为济宁、临沂各4家,济南、淄博各3家,青岛、泰安、聊城各1家。
大众网记者发现,24家不合格水生产企业中,有17家是因为“菌落总数”不符合国标,而且大多数都是大桶水。而所谓“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
除了细菌污染因素,“溴酸盐”成为另一种主要不合格因素。如济南水长清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2款瓶装的“水长清山泉水”和“水长清饮用纯净水”,以及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款瓶装的“景芝”牌(地方监管部门核实为假冒)“饮用天然山泉水”和“天然上古岩层山泉水”,都被查出“溴酸盐”不合格。而所谓溴酸盐,是在各个饮用水行业厂家大量使用臭氧进行杀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一种毒副产物。由于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对菌落总数要求非常严格,因此,用臭氧消毒公共饮用水所产生的无机消毒副产物溴酸盐,是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分析,大桶水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存在管理不严、包装容器和设备设施等清洗消毒不符合规定,生产条件不达标等情况;二是部分经营企业未按照相关要求存放大桶水,存在产品露天堆放或日光下曝晒等问题;三是有的大桶水包装盖密封不严,在运输、流通环节中可能导致微生物污染等。
而从全国范围来看,本次专项抽检共抽检样品1863批次,样品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1197家生产企业,共检出不合格样品444批次,抽检不合格率23.83%,涉及22项不合格项目,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酵母菌、霉菌等微生物指标和溴酸盐超标。
据了解,截至目前,各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总局要求逐一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严格查处。其中,对157家企业予以行政罚款,对191家企业责令停产或停业整顿,对113家企业责令整改,对2家企业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
附:2014年第一阶段瓶(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名单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