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作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多年来,农民工在城市所受到的待遇却屡屡让人感到心酸。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让人们看到了加快解决农民工相关问题的希望,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关心这一庞大群体的温暖。
客观地说,各级政府近年来在
服务农民工方面的确做了不少工作,诸如推动农民工转移就业,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帮助农民工增加收入等等。不过,农民工进城落户、农民工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带着走等他们更加迫切的需求,对他们而言依然是“难于上青天”。作为城市的建设者,农民工理应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有关部门嘴上喊着重视农民工的权益,实际上总是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农民工,在服务农民工方面缺少应有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甚至把本应给予他们的服务看成一种施舍。
农民工不应是城市的过客,而应成为城市的主人。让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多惠及广大农民工,这是各级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突破制度瓶颈,更加人性化地处理农民工所关心的问题,帮助广大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让他们早些享受到应有的权利,让社会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大地。
10月1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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