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定居的王某某开了一家淘宝店,由于生意原因经常往返于日本和青岛,偶尔帮助亲戚朋友带点日本的非处方药品,随后就做起了海外药品代购生意,却没想到触犯了我国法律。日前,市南警方掌握了相关线索后,前往日本成功规劝涉嫌销售假药嫌疑人王某某回国自首。
“原本我的淘宝店只是卖一些咖啡和矫正带,”10月10日,记者在云南路派出所见到了涉嫌销售假药的嫌疑人王某某,他因为卖假药的事后悔不迭。王某某回忆,淘宝店已经干了好几年,经常往返日本和青岛,2013年年初,有朋友让他帮忙带点日本的药品治病,从2013年7月开始,王某某便在日本的药店购买一些用于去疲劳、消除红血丝的santenFX滴眼液和治疗胃炎的太田胃散药物,由于是非处方药物,王某某一直放心购买,并多次捎带回国做起了药品代购的生意。王某某表示,由于网店的仓库在青岛,网店经营的矫正带 、咖啡等产品一直从青岛销往全国各地,而从2013年7月开始,代购的非处方药品也都由他带回青岛后发货。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9月,市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和云南路派出所民警侦破了该起通过淘宝网销售假药的案件,成功抓获了销售假药的王某(女),缴获santenFX滴眼液70多盒,太田胃散胃药7盒。当天,本案重要嫌疑人王某某闻讯逃回日本。
“事情发生后,我从父母那里得知,青岛警方一直在找我,希望家属劝我回国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王某某告诉记者,他的老家在济南,父母已经80多岁,妻子的老家在西安,他们夫妻俩在日本已经定居了15年,一直遵纪守法。“青岛警方为了让我能够回国自首,多次通过父母和妻子与我联系,但由于我不知道相关法律和政策,一直待在日本不敢回国自首,48岁的我,不到俩月头发都愁白了。”
得知王某某心理压力后 ,市南警方通过王某某妻子得到了王某某在日本的具体地址,派出了几名警察前往日本寻找王某某并规劝其回国。日前,王某某来到青岛,到云南路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销售假药行为供认不讳。
云南路派出所副所长辛悦明介绍,销售假药根本没有数量上的要求,“哪怕你只卖了一颗就算是犯法。”根据公安部经济案件2014“猎狐行动”,市南分局针对境外逃犯开展了抓捕和规劝工作。这次涉嫌销售假药的嫌疑人王某某属于青岛首例成功规劝境外逃犯归国自首的嫌犯。另外,记者了解到,在网上销售药品,需要具备相应的经营药品的资质,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货与发货。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都按“假药”论处。
文/图 记者 许乃丹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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