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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梅 “最严公积金新政”纵然有助于缓解公积金贷款额度紧张的局面,但是如此“一刀切”地禁止二次贷款,难免误伤部分尚有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民众。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关系到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相关部门需要就此组织专门的听证会或公开讨论,最大程度体现广大公积金缴存人的真实意志。 10月11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进行审议,“最严公积金新政”获得原则性通过,将按程序报广州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新政拟规定,对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不予贷款,并基本确定2015年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40亿元,不到2013年广州公积金贷款总额的一半。(10月11日新华社) 根据广州现行的公积金政策,购房者在还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后,间隔三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而此番“最严公积金新政”来了个“急刹车”,不仅将明年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大幅削减,还禁止公积金第二次贷款。这对于那些有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个晴天霹雳。新政的初衷固然是好的,有助于保证缴存职工公平公正地申请住房公积金,保障中低收入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与互助性。但与此同时,新政也侵害了部分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因额度限制导致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无法获取公积金贷款,是否算公积金管理中心违约?
虽然广州“最严公积金新政”已公开征求过两次意见,且获得主管部门原则性通过,但面对外界的如潮质疑,其是否合理、合法仍有待进一步商榷。据悉,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频频收紧,最直接的原因是资金紧张。近来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月月被秒杀,公积金存贷比达83%以上,已超当地设定的80%的警戒线。“禁止二次贷款”确实可以缓解公积金贷款额度紧张的局面,但在公积金缴存使用及巨额增值收益分配情况至今仍是一笔糊涂账、“违规挪用”等乱象频出的情况下,主管部门不去破除公积金背后错综复杂的既得利益,反而单方面削减贷款额度及范围,有拿缴存人开刀、捏软柿子之嫌。
我国公积金制度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相关决策者理应组织缴存职工代表及相关专家进行听证或公开辩论。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谓的公开征求意见,只是简单公布一个官方邮箱接收公众意见,最终的政策内容仍由主管部门闭门决定。这样徒有其表的征求意见,只不过是走走过场罢了,能反映多少公积金缴存人的心声呢?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如此一来,各地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缴存比例、贷款额度、归集使用等情况差别比较大,导致公积金管理乱象频出、异地流动困难。曾数度搁浅的公积金条例修订工作如今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期待相关决策者能够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等一些关键问题设计一个相对统一的明确规范,防止地方公积金决策及运作机构滥用职权、曲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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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