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言必称"我的"无视权力边界

2014-10-09 08: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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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红梅

  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撰文指出,经常听到有的地方领导干部在讲话、发言或作报告时说,“我的人口”多少、“我的GDP”多少、“我的财政收入”多少,所言“我的”意指他所在“某市的”“某县的”或“某乡的”,似有一种“老子天下第一”之霸气,让听者倍觉不爽。(10月8日《人民日报》)

  只要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有些领导干部尤其是地方或部门“一把手”,在谈及工作情况时经常言必称“我的”,甚至在正式场合也如此,似乎对这种表述方式早就习以为常,丝毫未察觉到有何不妥。倘若地方或部门领导将“某地的”或“某部门的”称作“我的”,是想表达自己对所主政、主事的地方或部门的情感,言明自己把所从事的工作当成一种事业的境界,那么,除了措辞不当之外,貌似也无可厚非。

  但事实上,很多官员言必称“我的”,流露出强烈的个人“所有”和“居功意识”。譬如,在介绍地理位置时,说“我的东边是某市、南边是某县”等,俨然有“溥天之下”之威;在介绍随行人员时,说这是“我的宣传部长”“我的国土局长”等,俨然有“率土之滨”之气;在介绍经济形势时,说“我的财政收入大增”“我的税收再获突破 ”等,俨然国库是他家的……凡此种种,言语中充斥着“家天下”“我的地盘我做主”的霸道,让人听起来确实很不是滋味。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干部,无论官职多高,都只不过是人民依法选举出来代为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而非某地或某地百姓的主人。官员言必称“我的”,将权力可以支配的资源和福利当成自己的私人物品 ,对公权力缺乏应有的敬畏 ,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

  言由心生,言语是思想的表现形式。官员动不动就称“某地的”或“某单位的”为“我的”,久而久之,一旦养成大言不惭的“习惯”,恐怕会打心眼里将国家的、人民的当成“我的”,将人民赋予的公权力视为为“我”所用的私器。当公私不分、公权私有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为个人或小团体谋求私利就会成为普遍现象,非但不以公权私用为耻,反倒觉得理所当然,层出不穷的腐败案例就是明证。这显然有伤民心,若形成“气候”,必致离心离德,亟需引起警惕。

  公权不能办私事、公权不能侵犯私权,这种权力边界意识是法治社会中官员最基本的职业规范 。可以说,缺乏权力边界意识的人,压根就没有资格掌握公权从事公务活动。很难想象,公私不分的领导干部会依法行使权力、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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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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