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落地 从价计征能否解困境

2014-10-13 08:50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本报记者 左丰岐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将于12月1日起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特别是对衰老矿井和充填开采技术应用矿井给予特殊税收优惠的政策,将利好深处困境的山东煤炭企业。

  从价计征税率幅度2%-10%

  此次煤炭资源税费改革主要包括清理涉煤收费基金、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等方面。

  调整煤炭企业资源税,必须以清理收费为前提。方案将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针对煤炭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山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

  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税率如何确定?方案明确,结合资源税费规模、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赋存条件等因素,将税率幅度确定为2%-10%,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幅度内拟定适用税率,现行税费负担较高地区要适当降低负担水平。税率公布前要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审批。此外,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可享资源税减征30%优惠,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山东煤炭企业税费负担重

  多年来,煤炭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计税依据缺乏收入弹性,调节机制不灵活。同时,煤炭企业还需缴纳一些收费基金,与资源税在性质、征收环节及对象、方式等方面基本相同,存在费重税轻、税费结构不合理、重复征收等问题。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局长乔乃琛介绍,“前几年,受煤炭十年黄金期的影响,国家密集出台了一批涉煤税费项目,煤炭企业税赋呈加速增长的趋势,税费年均增幅高于企业产量和营业收入的增长。2013年度,全省煤炭企业税费总额占到煤炭销售收入的30%以上。”

  “当前,企业税费负担过重,严重制约了企业脱困发展的步伐和健康发展。”山东能源集团董事长卜昌森对此深有感触,“以山东能源集团为例,2013年缴纳各类税费145亿元,缴纳的税费是利润的3.45倍。”兖矿集团副总经理张胜东也表示,兖矿集团企业税费负担过重,仅2013年在省内缴纳各项税费达71.1亿元。

  由于煤炭资源税一直以来采取从量计征的方式,煤价从当年的每吨三四十元,到今天上涨了十余倍,资源税却始终维持在每吨两到三块钱,变成煤炭价格当中微不足道的组成部分,抑制资源过度消费的作用已经消失殆尽。

  专家表示,改成从价计征,价格高了就自然多征税,价格低了就自然少征税,资源稀缺—价格上涨—税费上涨—企业节能的价格杠杆调节传导模式将理顺。同时,按照清费立税、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的原则,有利于理顺资源税费关系,规范财税秩序,堵住地方乱收费的口子;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能够更充分地发挥税收对资源利用的调节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结构调整。

  部分煤矿可获5折税收优惠

  此次改革规定,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2%到10%的区间内确定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然而,即使是以最低税率2%计算,与现行资源税相比还是高出了不少。如何避免资源税改革给近期疲软的煤炭市场雪上加霜?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共同通报的情况,今年以来,煤价大幅下降,市场供过于求态势明显,全社会煤炭库存已连续34个月超过3亿吨,其中煤矿库存1.1亿吨,为历史最高水平。1—8月,煤炭全行业利润同比下降46%,大中型煤炭企业亏损面近70%,部分省市甚至出现全行业亏损,企业经营严重困难。

  此次改革将“清费立税”双措并举,即在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的同时,全面清理涉煤收费基金,从总体上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特别是“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可享资源税减征30%优惠,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的规定,对我省煤炭企业更有针对性,将极大减轻我省煤炭企业的税费负担。

  “以山东省为例,衰老矿井占全省矿井总数的68%,10年内将有约30%的矿井关闭,20年内将有约70%的矿井关闭,共涉及职工和职工家属150多万人。”卜昌森说,山东能源集团是山东省内衰老矿井最多的煤炭企业,有17对矿井可采年限不足10年,最短的只有2年可采年限。这些衰老矿井因普遍面临着资源枯竭、逐年衰老等问题,生产经营面临着更大困难。

  “实施充填开采,可以提高资源回收率,延长衰老矿区服务年限,并有效减轻对环境的破坏。但吨煤成本也会增加100多元,导致许多煤炭企业应用充填开采技术的积极性不高。今后,这一窘境或许将被打破。”山东能源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 林永丽]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