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互认需更多配套

2014-10-15 10:1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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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冯海宁

  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三部门推进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具有多重价值:其一,在职工跨地区流动日益增强的时代背景下,异地互认有利于保障公积金缴存者的权益。其二,在目前余额超过3万亿元的公积金“沉睡”的情况下,异地互认有利于提高这笔巨额资金的使用效率。其三,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最近都有救楼市的意愿,此举有利于拉动楼市需求增长。

  不过,这一利好政策并不容易落实。首先,一些地方政府完全操控住房公积金,高度依赖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未必会愿意配合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再者,一些地方公积金制度规定不仅手续比较繁琐,而且贷款门槛、贷款额度也有不少限制。

  仅靠一纸《通知》很难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必须尽快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理顺各地分散的公积金管理体制,充分尊重缴存者的权益,形成全国统一、有效的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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