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20岁的张某此前一直在杭州从事二手车销售工作,两个月前,他从一朋友处借了20万元,加上自己的45万元,共计65万元,一起借给了一个宁波的朋友。本来还想着赚一点儿利息,但是借款人却消失了!张某无计可施就想到了诈骗汽车租赁公司,并办理了假身份证,联系了远在
青岛的买家,希望将一辆从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价值300万元左右的
法拉利转手卖掉,大赚一笔。谁知他连夜赶到山东境内,车还没有出手就被抓了。
浙江租的车咋跑山东去了 10月12日晚,浙江省东阳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将一辆红色法拉利租给了一个名叫“陈杰”的男子,当时该男子表示要去见客户,临时租个车撑场面用。谁知,13日一早,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发现,那辆价值上百万元的跑车出现在了山东境内。“去那么远的地方完全可以在当地租车,没必要从我们这儿租呀。”考虑到租车时,“陈杰”没有提到过要去外地,而且该车第二天一早就出现在山东境内,可见租车人是连夜出发的,与常理不符合。“我们的车都有GPS定位系统,租出去的任何一辆车去了任何地方我们都是有跟踪定位的,在电脑里都能查。尤其是这种比较贵的车,每次出租之前我们都很慎重。”发觉情况有些不妙之后,该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前往当地的派出所查询,根据公安提供的信息,这名叫“陈杰”的租车人,身份证是伪造的,车辆被骗是毫无疑问了。
10月13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区公安分局接到110指令称浙江公安局打来协查电话:有一辆红色法拉利轿车被骗走,GPS系统显示该车当时在泊里的联通公司 。接到指令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泊里联通公司,将车上驾驶员周某及同伙张某抓获,并联系移交浙江公安局刑侦大队。后联合浙江公安局刑警进行审查查明:张某、周某二人合谋使用假的身份证租车,然后卖掉换钱,张某就是“陈杰”。
男子被骗,转念就想骗别人 年仅20岁的张某此前一直在杭州从事二手车销售工作,两个月前,他从一朋友处借了20万元,加上自己的45万元,共计65万元,一起借给了一个宁波的朋友。“一开始也就是想赚点利息,借款之后第五天是约定的还款日,那个借钱的朋友不但一分钱没还,居然连人也联系不上,玩起了人间蒸发。以致他自己损失不算,从别人那儿借来的20万元也一直无法归还。”据办案民警介绍,到了国庆节前后,面对每天的讨债电话,张某觉得面上无光,萌生了租辆豪车抵押筹钱来还债的念头,并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另一个好友周某,承诺事成之后平分所得赃款。“周某今年24岁,在杭州做代购,他购买二手车时和张某认识的,俩人相处得不错,听说有利可图就同意了。”随后,张某花钱从网络假证贩子手中买了一张名为“陈杰”的假身份证,但是用的是自己的照片。
10月12日下午,张某收到快递寄来的假身份证后,在浙江省东阳市一家租车公司以2万元押金,租了一辆价值300万元左右的红色法拉利跑车。当晚,张某和周某从送车人手里取得跑车的车钥匙后,就甩掉了租车公司的跟车人员,请了另一个驾驶员直奔山东青岛,准备找早已在网上联系好的买主,将跑车变卖换钱。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周某因涉嫌诈骗,已被浙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租借车辆给他人要慎重 不管是汽车租赁公司还是个人,在将车租给他人时,一定要认清租车人的合法证件,并做复印件,不管对方是熟人还是陌生人,都应该索要身份证和驾驶证。另外,租车公司可以给每台车都装GPS定位系统,随时监控车辆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在修理厂或长期不动),可以在该车上路时立刻拨打GPS公司要求给予熄火,然后根据该车当时的位置派人去查看情况。“不管是租赁人还是租车行,遇到类似张某这种情形的诈骗都要及时拨打电话报警。”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郭冰 通讯员 张坤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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