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平度城乡医保"三险合一" 别忘缴费(图)

2014-10-17 11:0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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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患者在社区门诊就医。(资料图片)



  “听说医保有了新政策,想请教业内人士,何时缴费?医疗改革后该如何参保?”据了解,9月17日由青岛市发布的《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在青岛市范围内正式施行,《办法》出台意味着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三险合一”成为现实。10月15日,针对一些群众提出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平度市人社局副局长张明波,张明波结合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对群众普通关注的参保政策进行了解答。

  案例一:“我是东阁街道的一名村支书,我们村原来有的人员参加居民医保,有的参加新农合。请问2015年我们村的村民该怎样参保缴费?缴费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办法》规定,2015年,平度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农合”统一整合为“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原来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都应统一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少年儿童每人110元;大学生每人80元;成年居民分两个缴费档次,一档每人350元,二档每人110元,成年居民以户为单位,按年度选择同一缴费档次。其中,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按一档标准缴费。

  另外,如果家里有一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根据《办法》规定,2015年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和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维持不变,和之前一样。原来怎么办,还按原来的办法办理。

  平度市2015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还未定,读者可持续关注报纸。开始缴费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 ,应及时到指定地点缴费参保。其中,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及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 ,应在集中缴费期内到所在镇(街道)财政所缴费,各类学校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应按标准到所在学校(幼儿园)缴费;原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及新符合参保条件农村居民,包括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应以户为单位到所在村委会缴费。具体缴费时间以所在缴费单位(辖区)通知为准。

  案例二:穆先生和妻子今年都46岁了,之前他一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老伴一直参加平度市新农合。穆先生询问:2015年 ,他们夫妻二人该怎样参保缴费?

  答:像穆先生这种情况,应该和妻子一起按照一档标准(每人每年350元)缴费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如果他原来也参加的是新农合,那么他们夫妻二人可以自愿选择同一缴费标准,一档也可,二档也行。

  案例三:家住旧店镇的孙老汉今年75岁,无儿无女,属村集体五保供养人员,孙老汉咨询,像他这样的生活困难群体,2015年该如何参保缴费?

  答:根据《办法》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参保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包括我市部分库区移民村的居民)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其中成年居民按照一档标准补贴;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50%。也就是说个人享受待遇,政府花钱买单。

  案例四:平度市一家企业引进技术人才张工程师称,单位已经为其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两年 ,其女儿今年4岁,在某幼儿园接受教育,但户口随母亲在上海,张工的女儿能参加平度市居民医疗保险吗?

  答:能。非本市户籍的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需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 。张工已经在平度参加两年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其女儿符合参加平度市居民医疗保险条件,可以缴费参保。

  案例五:店子镇居民小高刚结婚,对象小王户口在高密市,因各种原因明年才能落户到小高家,她现在参加了高密当地的居民医疗保险,小高想咨询一下,小王落户后怎样办理平度市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答: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当在三个月内缴纳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小高对象小王一旦户口正式落到平度,属于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当在落户后3个月内到店子镇财政部门缴纳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缴费后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

  案例六:新河镇居民小张现怀孕3个月,等孩子出生后就错过2015年居民医保缴费期,小张询问她的孩子用不用缴费参保?出生后能否享受医疗待遇?

  答:婴儿在出生六个月内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因此 ,小张无需为此问题担心,只要在孩子出生6个月内按规定为其孩子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就可以了。需要注意的是,原来农村居民的孩子在错过缴费期后,不需要缴费参保,随其父母享受医疗待遇。《办法》实施后,这项待遇将不再保留。今后,新生儿也必须按规定缴费参保,否则不享受医保待遇。

  案例七:李园街道西阁村村民吴先生自己办证开理发店2年了,自己缴纳“五险一金”参加社会劳动保险。2015年 ,他想同时缴费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这种情况允不允许?

  答:根据《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不得同时享受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也不得同时享受本统筹地区和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像小吴这种情况,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规定,可以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也可以选择缴费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但只能参加一种,不得重复参保。

  案例八:“我参加了职工医保。因为种种原因,中断缴费一段时间,请问按照新的医疗保险办法我该怎么办理?”

  答:参保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应当连续缴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中断缴费三个月及以内的,可以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会医疗保险费。补缴后,计算连续缴费时间,并按照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中断缴费超过三个月以上,以及未按照规定在三个月内及时参保缴费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再次参保时,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规定补缴中断参保期间的社会医疗保险费,补缴后补记个人账户,累计缴费年限;从缴费当月起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并按照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不予支付,其中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中断参保的,由用人单位负担。

  案例九:“我是新河镇小胡,原来缴费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目前我找了份稳定的工作,2015年,想随其他保险一起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可以吗?待遇怎么享受?”

  答:可以。在本市连续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按规定缴费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后,在连续缴费六个月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和原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按照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希望小胡找单位做好沟通,及时办理好城镇居民医保停保与职工医保的参保手续。

  案例十:“我是仁兆镇的小王,前几年一直在企业工作,企业按规定给缴纳了8年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近,我不在企业工作了,回家自己创业,请问2015年我可以退出职工医疗保险,随家庭其他成员参加村里的居民医疗保险吗?”

  答:可以。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缴费年限不满,又不办理一次性补缴的,退休(职)后不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但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希望小王及时联系所在村委,按规定缴费参加我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张明波表示,目前,《办法》还有许多配套的规定尚未正式出台。广大参保群众如果有需要咨询的事情,可以拨打如下咨询电话:平度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88366716,88369172。平度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87367812,87360760。另外,也可以登录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pd12333.gov.cn/,在“政策法规”板块查阅相关政策。

  文/图 记者 张雪松 本报通讯员 吕丽萍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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