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淄博10月21日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爱好也日益广泛,越来越多的人喜欢收藏,有人喜欢收藏奇石花卉,有人喜欢收藏古玩字画,但
博山区的李某却喜欢收藏枪支,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近日,博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举报,辖区李某有私藏枪支嫌疑。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在博山某小区的李某家中查获各类枪支9支、匕首3把、弩2支,民警当场抓获持有者李某。后经鉴定,李某非法持有的9支枪中,有7支属于枪支,2支属于仿真枪。
记者从博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了解到,李某自幼就喜欢刀枪之类的东西,长大后更加痴迷。自2012年开始,李某便从互联网网站,通过非法途径购买枪支。李某先后购买了枪支、匕首、弩等存放在家中,供平时把玩。
博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民警告诉记者,目前,李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枪支、刀具、弩等都属于危险品,非法持有、买卖枪支是犯罪行为。
记者 蒋盛楠 通讯员 孙启昌 报道
■相关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报综合
家中私藏10支仿真枪海归不懂法被逮捕 在国外留学5年的尹某不了解国内的相关法律,在家中私藏各种枪支10支。日前,记者获悉,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批准逮捕尹某。
尹某自幼喜欢枪械,小时候便有很多玩具枪,长大之后更是对仿真枪情有独钟。2007年高中毕业后,尹某去国外留学。由于在留学地持有类似仿真枪是合法的,因此他便误以为在国内也是合法的。回到国内后,他在网上购买了各类仿真枪收藏。8月,警方对一个涉枪网站进行查处时,通过网站会员购买记录锁定了尹某,并在他家里查获仿真手枪5支、仿真冲锋枪1支、仿真步枪4支,均鉴定为枪支。
检察官介绍说,一般意义上收藏的可以击发的仿真枪很大一部分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枪支”,持有、收藏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据《北京晚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