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27个农村幸福院通过验收 每个资助6万元

2014-10-24 10:1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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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幸福院里,老人各自享受着快乐的晚年生活(资料图片)。



  为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10月22日,记者从莱西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下发的相关要求和通知,中央、省专项彩票公益金计划2014年资助青岛市农村幸福院230个 ,每个资助6万元。其中,莱西27个农村幸福院经莱西市民政局、财政局验收合格,已上报青岛市民政局。

  27个农村幸福院验收合格

  据莱西市民政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民〔2013〕45号)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3〕84号)精神,2013年~2015年,中央和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同时,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2〕60号)规定,到“十二五”末,农村幸福院(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50%的农村社区。

  “2014年计划资助青岛农村幸福院230个 ,其中莱西共有27个通过验收。”莱西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申报条件上,农村幸福院应具有场地和设施适合老年人居住和活动;项目设置床位数不少于20张,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400平米,占地面积不低于2亩;具备就餐、居住、娱乐等基本服务功能,有供老年人户外锻炼活动的空间场地和基本设施;管理运营规范,制度健全。

  “对不具备居住生活功能的农村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灶项目建设,不予补助 。”市民政局的相关负责人说。

  每个幸福院资助6万元

  据介绍,农村幸福院,是指按照“村级(社区)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由农村集体(社区或行政村)投资建设和管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院等公益性养老服务场所。

  “对符合要求的农村幸福院,每个补助6万元。”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于 2014年莱西市民政局、财政局验收合格的农村幸福院,记者也进行了实地的走访。

  “在这里吃得好喝得好,一群老朋友一起很开心。”居住在农村幸福院里今年70岁的王大爷笑着说。

  “对于补助的6万元,主要用于设施修缮和设备用品的配备。”采访中,莱西几家农村幸福院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农村幸福院里很多设备都需要更新,这笔钱无疑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补助资金等管理将监管

  据市民政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了能让补助资金真正用到实处,届时莱西市民政局、财政局将加强对农村幸福院建设情况的验收,对日常运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存在擅自缩减面积或改变场所用途的,挤占、挪用、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收回补助资金、取消补助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张强 本报通讯员 张瑞英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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