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天前,一场曾在鄂尔多斯等地频繁上演过,始于全民放贷的高息狂欢,崩于房企资金链断裂,终至“全民讨债”的熟悉一幕在河北邯郸市上演。据统计,有94家公司涉身其中,主要是房地产企业,涉及金额达93亿元。据银监会资料,中国非法集资形势严峻,仅2013年就侦破3700余起案件。几年前发生的安徽亳州“兴邦”、浙江东阳亿万富姐、湖南吉首市、陕西神木等特大非法集资大案,至今让人记忆犹新。
这种非法集资案为何会频发?从邯郸市的这起案例来看,有几个问题值得思考:一是民间借贷活动经常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客观地说,政府职能监管部门在非法融资管理上还是花了一番心血,各级政府都成立了打击非法集资联络机构。但这种机构由多个部门联合组织,缺乏合力;尤其是因为相应监管机制不到位,无法形成有效的、立体的社会监管体系。另外,政府对民间借贷活动仍缺乏明确法律规范,使之始终游离在合法与非法的“灰色地带”,难以进行有效整治。二是对民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的引导不到位。民间非法融资能呈星火燎原之势,关键在于民众金融风险意识薄弱,在高利息诱惑面前无法保持投资理性,盲目跟从,致使非法融资的雪球越滚越大。三是对参与民间非法融资的公务员惩处不力。从过往发生的民间非法融资大案看,都闪现着政府机关公务员的身影,不少政府公务员甚至成了非法集资的幕后黑手,推波助澜,使民间非法集资陷入更加险恶状态。一些公务员充当资金掮客,成了受害者,也成了害人者。这说明各级政府在打击非法集资案件中,对公务员手下留情或受到各种阻力,没有惩处到位。
邯郸近百亿元民间融资案,使不少民众的“血汗钱”、“养老钱”甚至“救命钱”打了水漂,这起悲剧再次敲响了打击民间非法融资活动的警钟。
10月24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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