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2点左右,在市北区南九水路4号附近的一处建筑工地内,一名男子爬到一栋尚未建成的8层建筑顶部,声称要
跳楼轻生。据警方调查了解到,该男子到工地内找
父亲要钱,做民工的父亲拒绝了他之后,他竟然跑到楼顶想要轻生……
10月28日下午2点,有市民报警称,在市北区南九水路4号附近,一名男子爬上了一座楼楼顶,并声称要跳下来。宁夏路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了现场。现场是一处建筑工地,在一座未建好的8层楼上,一名年轻男子坐在楼顶天台边缘位置,一只脚伸出了天台。民警李警官告诉记者:“这名男子看上去30岁左右,年龄也不小了。情绪有些激动,像是刚刚喝了酒。他的嘴里一直在喊叫着要钱,我们无法直接靠近他,只能在远处劝说。”
考虑到天气比较冷,该男子已经在天台上坐了2个多小时,民警担心他体力不支,会不小心掉下楼,只能将此事反映给了派出所,希望能加派警力。不久后,宁夏路派出所所长夏小川和费立青赶到了现场。而在现场,一位50多岁的男子自称是年轻人的父亲,据他介绍,因为儿子要5000元钱,他没给,儿子就上了天台。
了解到该男子想要轻生的原因后,民警提出拿出钱给该男子,趁交钱的时候控制住他的想法,李警官说:“该男子的父亲只是个民工,辛辛苦苦在工地工作,身上并没有多少钱,而我们几位民警身上也没带太多现金。于是我们就告诉该男子,会给他2000元钱,没想到该男子一口给拒绝了,声称必须要5000元,不够5000元他就真的跳下去。”随后,民警找来了工地的负责人,经过协商,工地负责人当场预支给了该男子父亲5000元工资。
民警拿到5000元现金后,向着该男子走去,“除了3位民警外,还有我们派出所的两位所长和该男子的父亲,一起靠近该男子,该男子看到我们手里拿着现金,放松了警惕,而当我们把钱放到他面前,他伸手就去接。在他接钱的一瞬间,我们扑上去,把他从天台边缘拉了回来,并送到安全区域控制了起来。随后我们才发现,该男子因为久坐,双腿已经麻木了。”李警官回忆说。
该男子被控制住以后,嘴里还一直在喊“我要拿到钱”,而据市北警方调查后了解到,该男子姓吴,28岁,是泰安新泰市人。吴某的父亲目前在工地打工 ,收入并不可观,而吴某并没有工作,平时比较懒散,经常跟父亲要钱。这次又跟父亲要5000元钱花,因为父亲不给,他就爬上楼顶威胁父亲。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任加禄 图由市北警方提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