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双十一"的规范不仅适用于电商

2014-11-04 11:2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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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毕舸

  随着“双十一”的临近,各大电商已经开始为销售活动摩拳擦掌大打广告促销。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召集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携程等10家电商企业进行约谈,主要围绕如何对“销售行为管理混乱”的问题展开。工商总局在约谈会上提醒各大电商企业,“双十一”要防范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欺骗消费者,严禁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信息发布,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11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

  “双十一”被称为电商制造的消费狂欢节,其每年急剧上升的交易额,也证明了电商平台自身的巨大吸引力。然而,“双十一”让电商和网民双向受益的同时,其诸多不规范的商业行为,也令相关投诉与日俱增。工商总局约谈10家大型电商所集中的各类问题,看似主要针对“双十一”,却具有普遍性。促销先涨价后打折、动辄号称“史上最低”、对消费者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和不合理附加要求……这些熟悉的场景,不仅发生在网络平台的虚拟空间,更时刻出现在现实生活中,不是伴随电商交易平台才出现的新生事物,而是消费者频繁遭遇并为此投诉的老问题。

  由此可见,对“双十一”的规范应不分线上线下。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在于公平交易,商家和消费者按照国家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交易,任何一方都不能逾越法定边界。但在现实中,由于商家和消费者博弈力量不均衡,信息不对称,商家很容易利用强势位置,制造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制造合同陷阱坑害消费者。尤其是近年来价格战作为商家经常采用的促销手段,其中就夹杂着促销先涨价后打折、在特价商品“秒杀”或抢购过程中作假等问题。而且越是到了节假日等促销黄金时段,类似作假行为使用频率越高。于是每次大规模促销之后,众多消费者非但没有获得真正的实惠,反而有上当受骗的深切感受,事后维权之路也走得并不平坦。

  对“双十一”的规范,也应是商家每天都必须遵循的游戏规则。促销先涨价后打折、在特价商品“秒杀”或抢购过程中作假等问题,电商绝不是唯一的原罪背负体,所有商家都可能会在利益诱导下作出此举。工商总局以及下属职能机构要盯紧的除了大型商家,还有无数与消费者接触面更为广泛的小商家。无论是谁,只要触犯了以上行为禁区,都应当被追责。

  要让消费者过好包括“双十一”在内的“消费节”,获得货真价实的优质产品和服务,而不是空欢喜一场,甚至被无良商家嘲讽为“卖了你还帮着数钱”,工商总局及其他职能机构就必须日复一日狠抓执法监管,将口头的高度重视转化为日常工作的每个细节。

  中国消费者其实要求的不多,就是花钱买到好服务和商品,不会被欺诈,无须忍受霸王条款,这些其实都属于商业伦理底线。而监管部门的职责就是维系底线,让商家们明白无论是在线上还是线下,都不存在法外特区,消费者骗不得,职能部门的监管惹不起。唯有如此,中国的整体商业环境和文化,才能走向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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