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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舸 10月10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证实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已被依法批捕。科技部通报称,2012年4月,审计署审计发现5所大学的7名教授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就有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的身影。今年52岁的李宁是中国工程院院士,曾被称为中国最年轻院士。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身披“最年轻院士”光环,却卷入了重大学术丑闻。然而,如果仅仅将视野聚焦于他一人,显然忽视了其背后问题的严重性——他不过7名弄虚作假套取数千万专项资金的教授中一员,也即我们所要面对的不仅是李宁的个体腐败,而是一个群体。
长期以来对于学术腐败,停留于所谓道德层面,依赖于学术圈内部自律的管理模式,根本就难以应对学术腐败日益扩散的恶性趋势。因此,“最年轻院士”倒下应成学术反腐样本,用法律替代行政和道德自律,介入到学术领域的腐败现象,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应当明晰的基本准则是,不是只有挪用套取国家专项科技资金才是犯罪,而学术论文抄袭、科研课题造假等行为同样触犯了法律,比如学术论文抄袭首先侵犯了他人著作权,而相比其他类型的抄袭,学术造假会带来巨大回报,包括职务 、职称、薪酬福利等,因此学术抄袭其实是一种对国家资源的欺诈和侵占。
而包括作弊在内的其他学术腐败,同样也是犯罪行为,这早已形成国际惯例。学术腐败绝不只是道德上的瑕疵,而是对他人权利的侵害,以及侵占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必须对此予以毫不留情的问责,并且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代价。司法机关可针对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学术腐败现象进行深入研究,并据此修改现有法律,或者设立相应新法,并提交人大审议,通过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完善细化,把学术腐败套入制度的笼子里。唯有如此,才能避免下一个本应成为可造之材的“最年轻院士”滑向犯罪深渊,才能避免学术腐败的“苍蝇”变成“老虎”。(作者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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