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一年缴纳的费用达600多万
画外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那么学校为什么要强制学生在校园里使用同样的手机呢?记者看到了一份潍坊电信与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签订的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学校需指定相应的制度流程,确保电信业务完全嵌入到乙方,也就是说学校的新生报道过程中。其中甲方,也就是潍坊电信,享有唯一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资料加送的权利,并且校方保证新生每年90%的通讯工具更换为电信手机,三年内确保全校80%以上的注册学生更换为电信手机,学校和电信通过话费分成的方式获得相应的收益。让我们来算一笔账,按照每个学生每月39元的套餐费用计算,一人每年需要缴纳话费也就是468元,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全校约13000多名学生,一年需缴纳的花费就有600多万元,虽然电信和学校间的分成比例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强制做法,使得无论是电信还是学校都能从学生身上赚取不少的经济利益。
学生:有意见没用,也是得用!
主持人:学校推广新技术,这本来是件好事,但这并不能违反市场规则和国家法律来强买强卖,不能利用垄断地位内外联手从学生身上谋利益。毕竟,学校既要教书,更要育人,它有义务成为学生的表率,否则,凭什么赢得大家的尊重和信任呢?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