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热率"卡住小区供暖 相关单位称将继续协商

2014-11-05 10:4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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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名筑小区居民发出争取供热倡议书。



  本报讯(记者 马云帅) 本报10月30日刊登了《139户居民盼望过个“暖冬”》的新闻,报道了胶州市西城名筑小区居民盼望供暖的事情。11月3日,小区居民又打来电话反映,称现在卡在用热率上,供暖还没有确定。对此记者致电青岛海能达热力公司,对方表示单元用热率达到60%就可以供热,目前双方还在继续协商。随后记者又致电该小区物业公司,物业表示正在积极与热力公司协调,争取本供暖季能够正常供暖。

  供热季到了,居民很着急

  “说是10月30日给答复,我们居民代表去了又说11月3日,到了11月3日还是没有明确答复,再不供热我们怎么办?”该小区多位居民表示,10月30日他们组织了居民代表找到了该小区的开发公司神州集团及物业公司,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用热率的问题,目前仍在继续协调当中,他们也在力争给居民服务好,并称到11月3日会有明确答复。“当时冒着雨去的,听到有明确答复就回来了。”小区居民刘先生表示,谁知道到了11月3日还是没有通知,而周边小区新供暖的都已经充水试压了,让他们感到非常着急。“还有12天就要正式供热了,家里有老人有孩子,所以对供热的事情很着急。”

  目前有51% 的业主想供热

  针对该小区居民反映的情况,记者再次联系了西城名筑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用热率的问题导致双方不能马上签协议,只是一直在协商中。

  “按照相关规定热力公司要求用热率为60%,这不协商到单元用热率为60%,我们也在积极努力当中,希望双方都能有所让步。”该工作人员表示,11月3日当天双方又坐下来沟通。虽然该小区有272户,统计的用热意向为139户,意向供热率为51% ,但是因为目前还没有正式收费,所以具体用热率比例如何他们也不清楚,“新小区第一次供暖用热率都可能有些问题,但是供热效果好了,用热肯定也会慢慢多起来,所以做好这次供热对双方都是共赢的。”对于该小区今年到底能不能用热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11月15日之前肯定要解决,“我们也想给业主服务好的。”

  供热公司称双方在协商

  对于这一问题,记者联系了青岛海能达热力公司,其工作人员称,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的规定 ,小区用热率需要达到60%才能正常供热。双方经过多次协商表示只要该小区内的单元楼用热率达到60%就可以供热,但是具体细节仍在进一步协商中,“如果用热率过低的话,管道散热比较快,容易供热温度不达标,对用热户来说交了钱却不达标,等于损害了双方利益。”该公司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双方在积极协调中,力争在正式供热前达成协议,给居民正常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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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北名苑45号楼能供暖了,但是收费问题再起争议


  供暖费多收500元为哪般

  进入10月份以来,本报连续关注了正北名苑小区供暖的问题,11月3日,家住正北名苑45号楼的张女士再次拨打本报热线反映,经过报纸持续报道,他们的楼座已经可以开始供暖了,但是开发商收取供暖费时却莫名其妙多收了500元。

  多收500元不给开发票

  “我们供暖费应该是交2506元,但是开发商却收了我们3006元。”11月4日下午,记者在正北房地产位于胶州的办公地点门口见到了居民张女士,张女士告诉记者,11月3日一早,正北房地产的工作人员来到45号楼开始收取供暖费,业主们非常高兴 ,但是收费的过程当中,开发商却向他们多收了500元。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本来也不知道具体的供暖费用是多少,但是她交了3006元之后,对方开出的收据却只有2506元,再三询问下,对方才告诉她,开发商多收了500元,但是却始终不肯告诉张女士为什么多收,并且也拒绝开出这500元的票据。“他们说,不想交就都退给我。”

  收费人员拒绝解释原因

  在与张女士交谈的过程中,一名女业主从正北房地产的办公室出来,她告诉记者,她刚刚也遭遇了这样的情况,多收500元,不告知理由,也不开出票据。据业主称,45号楼共3个单元,每个单元27户,但是交费的可能只有十余户左右,其实并不能达到60%的供暖标准。“他们应该是从我们这里多收,来填补60%的标准。”业主推测称。

  随后,记者跟随业主进入了正北房地产的办公室,在办公室里找到了两名收取供暖费的工作人员,但是两名工作人员却始终在反复数着一沓人民币,不肯回答业主和记者的问题。对于多收500元的情况,这名工作人员也只是表示,他们只管收钱。

  热力公司称不会多收费

  为了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11月3日,记者采访了负责正北名苑供暖的家盛热力公司,家盛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供暖费用是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的,不会多收,“我们的收费标注是建筑面积的75%再乘以30.4元。”这名工作人员称。

  按照这名工作人员提供的标准,业主们核算了一下自己应交的费用,应该就是票据中开出的2506元,而不是被收取的3006元。随后记者也提出,业主们可不可以直接去供热公司缴费,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 ,业主是可以到供热公司直接缴费的,但是在试用期内却不行,“正北名苑还在供热的试用期内,只能由开发商代收。”这名工作人员说。

  记者 张欣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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