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总结交通事故五宗"最" 提醒遵守交通规则

2014-11-05 11: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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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意外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碰到的,可在生活中却时常发生,为了尽量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莱西市交警大队总结了交通事故的五宗“最”,提醒市民在出行过程中注意遵守交通规则的,一定要避免这些意外的发生。

  【最常见】超速致追尾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因车速过快导致追尾是最常见的一类。”莱西市交警大队的民警介绍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 、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他提醒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在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掉头、转弯、下陡坡时;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交警大队的民警说,在这几种情况下,机动车行驶中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最危险】醉酒后驾驶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饮酒不得驾驶机动车。而醉酒驾驶更因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而被纳入《刑法》规范,充分说明醉驾对人们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威胁。”莱西交警大队的民警说,醉驾是交通事故中后果最严重、造成损害最大的一种。

  【最高发】路口处转弯

  根据交通事故出警情况来看,交通事故最高发的路段是路口,尤其是没有交通信号灯指示的路口。交警大队的民警说,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最意外】骤开左车门

  停车熄火后,驾驶员高度集中的驾驶状态瞬间松懈,很容易忘记在下车前观察后方来车或来人情况,而这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此,为避免此类意外再次发生,建议乘客从右侧车门下车,而司机务必确保安全后方能下车。

  【最大意】未放警示牌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因其他原因,甚至由于已经发生事故需要暂时停放的,要在一定距离外放置警示牌,提醒后方来车放缓车速,绕行通过,一方面是尽到对他人安全的保障义务,同时也降低因二次碰撞而使自己人身、财产受损的可能性。 记者 陈俊东 通讯员 赵连军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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