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临近,淘宝网、京东商城等众多电商纷纷开展打折促销活动,广大市民又开始摩拳擦掌,准备新一轮的血拼。11月5日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从青岛市消保委获悉,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结合近年来网络购物的特点以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提醒
网购消费者正确运用
无理由退货权利,并在购物过程中注意以下五个方面,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
青岛市消保委提醒大家:尽管部分商品超低的折扣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特别是今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喜欢网购的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无理由退货需保证商品完好。市消保委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第一,网购前要确认重要事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部分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以及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此外,无理由退货的运费应由消费者自行承担,除非双方明确约定由经营者承担。建议消费者对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和运费承担的问题,在购物前与店家进行一对一确认,并保存好记录。第二,无理由退货应保持商品完好。商家执行的标准各不相同,建议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尽量别剪标签,最好保持商品的原包装等,防止不良商家钻空子,以种种理由不予退货。第三,面对诱惑保持理性。“双十一”的折扣宣传总是让消费者心花怒放,往往产生强烈的购物冲动,买回很多用不上的东西,造成浪费。第四,考虑延迟送货因素。“双十一”当天交易量会猛增,往年常会因物流压力引发快递延迟等问题。因此,建议消费者购买急需货品时尽量避开网购高峰。此外,付款后应密切关注物流信息,没有收到货的消费者,要留意交易系统自动打款时间。第五,注重保存交易证据。网购时消费者要主动取证,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及时截取网页、索取售货凭证,以免出现问题进行投诉时没有证据;一旦与商家产生纠纷,建议先通过平台发起维权投诉 ,并及时提供相应的证据,等待平台客服介入 。如仍不能协商解决 ,及时向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消保委举报投诉。通讯员 孙海明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郭冰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