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贾瑞君 报道
本报济南11月11日讯 记者今天下午从省公安厅获悉,自11月11日24时起,济南、淄博、聊城等6市终止自11月6日0时启动的机动车单双号
限行措施。同时,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6市执行的I级应急减排措施也同时终止。
11月5日下午,聊城在全省率先宣布APEC期间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减排措施,于6日在该市四环道路以内实施包括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在内的诸多措施。此后,济南、淄博、滨州等地相继紧急发布公告,宣布执行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减排措施,包括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我省最大规模的一次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开始。除济南外,淄博、聊城、滨州、东营、德州均为首次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