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王宁) 近日,记者从
胶州市林业局了解到,胶州市自11月1日进入
森林防火期,为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胶州市森林队员目前实行24小时集中食宿,昼夜巡逻,并组织人员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森林防火隔离带的清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目前胶州市已经进入了森林防火期,近期,胶州市降雨较少,防火形势极为严峻,推高了森林火险系数。”市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胶州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为森林高火险区,其中一级森林火险区包括胶州市洋河镇所辖山林等区域,二级森林火险区为除一级火险区外的所有山林,铁路、国道、省道、旅游干线、高速公路和河流两侧的林带,面积一公顷以上的用材林。
记者从市林业部门了解到,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林业等部门已经组织人员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森林防火隔离带的清理,特别是彻底清除林缘、地缘、重点区域道路两侧和坟头四周的杂草和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并对被毁坏的防火道路进行修整,确保畅通。要准确掌握气象动态,深入分析中短期森林防火形势,合理确定火险等级,做到因险设防,提前响应。
“胶州市共有各级防火队员600多名,其中包括60多名能力突出、装备精良的森林消防专业队员,目前,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已经进入了高度战备状态,实行24小时集中食宿,昼夜巡逻,排除火灾隐患,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市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各镇办已经全面做好了辖区内扑火力量、物资装备、扑火机具等各方面准备,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检修维护,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调集足够的人员、设备,迅速出击,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
市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森林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所有森林火险区内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火烧防火隔离带等,不得在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内吸烟、烤火、野炊、在非指定区域焚烧丧葬祭奠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在森林高火险期内,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