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青岛市胸科医院"领罚"

2014-11-18 10:3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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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前段时间公布的那5批次中药饮片吗?11月3日,本报报道了青岛市查出了5批次假劣中药饮片的新闻 ,青岛市胸科医院也牵扯在内。11月17日,青岛市食药监局通报了这五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的处理结果,青岛市胸科医院等单位因使用不合格饮片而“领罚”。

  青岛市胸科医院因为使用劣药被罚款600元。2014年9月25日,市食药监局通过监督抽检发现,由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青岛市胸科医院供样的“白芍”(批号140316),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芍药苷含量不符合规定),为劣药。

  市食药监局立即责成李沧区食药监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青岛市胸科医院于2014年6月25日从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上述饮片2千克,使用1700克,抽验300克,无库存,购进价格为每千克80元,使用价格为每千克100元,涉案金额200元,违法所得170元。

  经查明,青岛市胸科医院存在对该药品进货把关不严的问题。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5条等有关规定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青岛市胸科医院没收使用劣药违法所得170元、并处6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已结案。

  2014年6月22日,市食药监局通过监督抽检发现,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天合)从安徽毫州市长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的“炒白芍”(批号140301),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为劣药。

  市食药监局立即责成李沧区食药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青岛天合于2014年3月12日从安徽毫州市长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炒白芍”113千克,库存20千克,销售93千克,购进价格为每千克25元,销售价格为每千克30元,涉案金额3390元,违法所得465元。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5条等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青岛天合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465元的行政处罚。因青岛天合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药品是劣药,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81条之规定,免除罚款。目前,该案已结案。

  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以下简称城阳天合)销售不合格中药饮片调查处理情况。2014年5~6月,市食药监局通过监督抽检发现,城阳天合从安徽纪淞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纪淞堂”)购进的决明子(批号20131001)、山药(批号20140201)和麦冬(批号20140201),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为劣药。

  市食药监局立即责成城阳区食药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于2013年11月23日安徽纪淞堂购进决明子8千克。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于2014年5月12日抽检了300克,剩余7.7千克,尚未对外销售,城阳区食药局现场将7.7千克决明子予以查封扣押。

  另有2014年3月14日从安徽纪淞堂购进的山药和麦冬,其中,山药共购进71千克,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于2014年5月12日抽检了300克,对外销售了52千克,剩余的18.7千克全部被安徽纪淞堂召回 ;麦冬共购进55千克,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于2014年5月12日抽检了300克,对外销售了44千克,剩余的10.7千克全部被安徽纪淞堂召回。

  经查明,城阳天合存在对上述药品进货把关不严的问题,被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及违法所得2028元,并处275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已结案。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刘旭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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