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他们等待了18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接到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通知书,备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
1996年当时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呼和浩特市一起奸杀案的凶手,案发61天后,他被执行死刑。9年之后的2005年,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赵自认就是当时此案的“真凶”,并且准确地指认了现场,舆论一片哗然。但之后案件在公众看来进入了“停滞期”,这一停就是9年,司法机关的调查一直徘徊在正式的法律程序之外。
对于公众关心的问题——为何呼格吉勒图案启动再审会历经这么多年?内蒙古高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回应称:“由于此案时间过长,给复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特别是对一些证据的补查极其困难。此案事关命案,必须坚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司法机关的审慎态度本是应该的,但也当明白这种审慎是基于无罪推定的,否则反而会成为阻碍正义的借口。
按“
疑罪从无”的原则,只要当初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就足以推翻原死刑判决。目前司法机关要确认的,不是此案乃赵志红所为,也不是要排除此案绝非呼格吉勒图所为,而是要认定赵志红的有罪供述、精准的指认现场等等作为新证据,是否足以让原死刑判决“存疑”。从这个角度说,证明难度以及寻找证据的难度并不是很高。关键还在司法机关是否敢于坚持按“疑罪从无”办案,守住了这一点,就是守住了法律和司法公信,也是守住了法官自己的良心。 11月21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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