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岛城市民的极大关注。记者22日获悉,尽管青岛市近几年的城镇化发展较快,但仍有约150万转移人口未真正实现市民化,全市仍有331个城中村未改造,8.7万户居民生活在居住环境差、配套水平低的棚户区。住房未得到保障、受教育程度偏低、不愿放弃农村土地等收益,使得相当一部分农民自愿转为市民积极性不高。
■数据
城镇人口64年增加528万 记者获悉,市城乡建设委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的《规划》中披露,1949年~2013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从79万人增加到607万人,64年间城镇人口增加528万人,城镇化率从16.91%提升到67.72%,高于全国和全省近十四个百分点(全省 53.75% ,全国53.73%)。从城镇化发展规律看,青岛市城镇化将由快速发展逐步进入稳定与完善发展阶段。
不过,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关人士指出,尽管青岛市近几年的城镇化发展较快,但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在全国286个地级以上城市中,青岛市城镇化水平位居32位;在 15个副省级城市中仅位于12位,在5个计划单列市中位于5位(深圳第1位、100%,厦门第2位、88%,大连第3位、76% ,宁波第4位、70%);城镇化质量在全国城市中位居第18位,落后于苏州、南京、大连等城市。
数据显示,青岛市目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7.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51%,两者相差 16.7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有约150万转移人口未真正实现市民化。”上述人士表示。
■探因
农民变市民,生活成本增加 对于青岛市农业转移人口不愿进城生活的原因,市城乡建设委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调查研究后,给出了三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农业转移人口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另一方面,由于农业转移人口文化程度低且专业技能缺乏,工作和生活稳定性差;第三,囿于人口和土地的二元制度约束,在农业人口流动转移过程中,原有集体土地上的资产不能抵消市民化成本,农业转移人口自愿转为市民积极性也不高。“这三方面原因归结起来,就是进城生活后的农业转移人口的生活成本将增加。”有关人士分析。
更重要的是,由于受人口和土地的二元制度约束,土地资产、资本价值难以体现;随着近年来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人多地少的状况大大缓解,农民富裕程度提高,农民进城的欲望没有过去强烈。
■挑战
50岁以上农村劳力近半 “随着农村地区的劳动力平均年龄老龄化加剧,预计2020年农村50岁以上的农业劳动力将达到50% 左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关人士指出,届时对农业规模化经营、现代化生产将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加速青岛市城镇化的进程,让更多的农业人口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记者获悉,《规划》提出了一些列的推动措施。
首先,本市将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另外,还将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集体资产改制和社会保障均等化等,促进“村民市民化”,逐步实现土地性质转为国有、集体经济转为公司制运营、村民转为城镇居民。到2020年,基本完成六区四市建成区范围内的164个城中村改造,实现32.3万城中村居民市民化。
同时,将结合旧城改造,优先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采取改造与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至2020年逐步完成全市8.7万户棚户区的改造任务,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记者 马正拓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