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器"霸占停车位 交警:没收占路设施再罚200元

2014-11-27 07:4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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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一条“青岛现五花八门占车位神器  轮胎铁链出街”微博走红,无独有偶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不少道路停车泊位被临街商铺占用,铁链、轮胎、沙发、纸箱、破桌子 、烂凳子 、木板标语……对此,市交警部门表示,私占道路停车泊位,将予以每个200元处罚。

  26日,一条“青岛现五花八门占车位神器  轮胎铁链出街”微博走红,在微博中,城市信报/信网记者看到不少施划的正规道路泊车位上停放的不是汽车,反而是各种各样的杂物。有鸟笼、轮胎、沙发,甚至还有人用铁链直接将整个泊车位封锁起来了。

  在热河路附近居住的市民于先生对这种行为也是一肚子怨言。“现场停车本来就紧张,很多车停不下,可我却看见路边规划的正规停车位,摆满了石头等各种杂物,不能停车,也不知道这正规停车位被谁给霸占了,真是让人恼火。”于先生说。

  在单县路与郓城南路路口附近,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也见到了不少路边泊位被占用。可是在询问是谁占用的停车位时,临街商铺都推说自己不知道。

  “现在交警对乱停车处罚非常严格,乱停车阻挡了交通,我也知道不对,可是这乱占泊车位是不是也应该承担相应的处罚?”市民王先生说。

  带着这个疑问,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咨询了市交警部门。对于私占道路停车泊位,交警部门表示,首先将占道锥形帽等设施予以没收,然后查找到占道的临街商铺或个人,按照一个停车泊位200元进行处罚。

  据交警部门设施处民警介绍,根据《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对于没有备案而私设停车场的,可给予每个车位500元的罚款,对于擅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可给予每个车位200元的罚款。

  民警表示,根据规定,不论是室内还是场地,甚至是路边停车场,其设置都必须先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证照,然后再到交警设施部门备案,备案后还要到物价局登记,这些手续都办理完后才能投入使用,其中停车泊位线的施划是由交警设施部门完成,个人或单位不得私自施划。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王琦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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